大致兴起于1956年苏共二十大之后的意大利学界,衰落于1965年。创始人是G.德拉-沃尔佩,该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有沃尔佩的学生L.科莱蒂等人。德拉-沃尔佩在《逻辑是一门实证科学》(1950)和《卢梭与马克思》(1957)两本书中提出的基本观点构成了新实证主义一派的主要理论基础。其后,科莱蒂通过《马克思主义和黑格尔》(1969)、《意识形态和社会》(1969)等著作将新实证主义马克思主义思想加以系统化。
新实证主义马克思主义的主要理论贡献有:①十分重视对马克思的文本研究。主张以科学的精神来对待马克思的经典文本,认为必须通过阅读马克思的原典来把握马克思主义的精髓。强调回归文本并忠于文本,清除斯大林辩证唯物主义以及西方马克思主义从G.W.F.黑格尔的思想中拿过来附加给马克思的东西。既要反对辩证唯物主义,又要反对早期西方马克思主义(特别是人本主义一派)的解读模式,从而倡导一种带有历史编纂学和文献学色彩的马克思主义的解读模式。②秉承科学主义马克思主义的旗帜,认为科学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特征。在理论立场上,努力凸显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实证性倾向,试图通过使马克思主义成为实证意义的科学体系以达到恢复马克思主义的唯物主义本质之目的,从而与“人道主义的马克思主义”(也即人本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思潮相抗衡。③提出“科学辩证法”。在对待辩证法的问题上,认为马克思的辩证法作为科学形态的辩证法,是与黑格尔客观唯心主义的辩证法根本对立的,是对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德国古典哲学的神秘辩证法的超越。而马克思主义作为科学的辩证法,承认概念与实在、思想与现实之间的实质性差异和不可通约的异质性,这是唯物主义的立脚点。
新实证主义马克思主义作为意大利的知识分子面对现实政治的理论反抗,他们所提出的理论主张为意大利共产党走出辩证唯物主义危机提供了新的契机,在当时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理论的内在缺陷注定了其只能是昙花一现。他们对黑格尔的“怨恨”心理,注定使他们无法正确看待黑格尔与马克思思想之间的承继关系。而且,他们虽然主张严肃对待马克思的文本,但是却没有按照马克思本人的精神进行解读,而是把马克思哲学肢解成亚里士多德的同一律、伽利略的实验方法和I.康德“物自体”等理论的机械相加,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革命性和原创性被消解殆尽。这就违背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真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