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色”一词源于戏剧舞台上演员扮演特定类型的人物,展现人物的性格特点。20世纪20年代美国社会学家、社会心理学家G.H.米德首次把“角色”概念引入社会学和社会心理学领域,认为舞台是社会的缩影,社会是舞台的扩大,将“角色”概念用于分析个人在不同情境中的行为方式。1936年美国人类学家R.林顿在所著《人的研究》一书中正式使用了“社会角色”概念。此后随着行为主义政治学派的兴起,美国政治学家H.尤劳1963年在《政治中的行为主张》一书中提出“政治行为……永远是政治角色所表现的行为”,提出了政治角色理论。政治角色理论认为,从个体角度理解政治行为是困难的,必须将其置于更加广阔的社会情境中才能够得到解释,政治行为很大程度上是对政治行为者充当的角色的要求和期望的结果。该理论力图把政治活动置于社会内容之中,提供了一种概念上的框架,具有从行为上描述机构的能力,并且可以预测政治行为。
受系统论输入—转换—输出和角色互动论思维影响,政治角色理论认为政治角色的政治行为分为角色期待、角色认知、角色扮演和表现。政治角色是个体在社会生活中通过自己的获得和努力而获得的角色,是区别于先赋角色的自致角色;政治角色的权利义务和行为规范都有十分明确和严格的规定,是区别于开放性角色的规定性角色;政治角色是既追求效益和利益的功利性角色,也是表现社会制度与秩序、社会行为规范、价值观念、思想信仰和道德情操的表现性角色;政治角色与一定的政治地位和职务相关联,是一种暂时性和正式角色。典型的政治角色划分如政治领袖、政治精英、官僚、政治大众。当一个人扮演多个政治角色时会出现角色冲突和行为失范,因而需要外在的制度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