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权是大陆法系国家亲属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源于罗马法的家父权和日耳曼法的保护权,具有维护亲权人利益的特征。伴随亲子观念的变化,亲权逐步转向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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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ental right/
最后更新 2022-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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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基于其身份对未成年子女在人身和财产方面管教和保护的权利义务的总和。
- 英文名称
- parental right
- 所属学科
- 法学
大陆法系各国均设有亲权制度,并在民法典中规定了详尽、严谨的亲权规范。英美法系国家未单设亲权制度,而将亲权和监护两项制度统称为监护,父母为未成年子女的当然监护人。在当代各国的亲权立法中,亲权的内容体现在人身和财产两方面。人身方面的亲权,主要有保护教育权(居所指定权、返还子女请求权、职业许可权等)、惩戒权、法定代理权等;财产方面的亲权,主要有财产管理权、使用收益权和处分权等。
中国尚未建立亲权制度,有关亲权的规定散见于民法典和相关法律中。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亲权也存在于养父母与养子女和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其亲权中尚保留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和负担必要的抚养费的一部或者全部的义务。
①亲权是基于父母的身份对未成年子女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父母对成年子女则不享有亲权。②亲权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不得任意抛弃。③行使亲权的目的是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保护和教育的手段应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④滥用亲权时,亲权可被依法剥夺。
①父母行使亲权是为保护子女的利益,禁止滥用亲权。②未成年子女须服从亲权。③父母行使亲权时应具有与处理自己的事务同样的注意。如果亲权人未尽应有的注意,给子女造成损害,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