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型治理模式是以现有企业制度为框架,依据委托代理理论的科学基础,合理配置企业内部决策权力,将以往非营利导向制度安排向营利导向的制度安排体系转化,其运行机制注重“自下而上”的科学化决策过程,即通过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决策,提交给董事会,董事会决议后,交由股东大会投票表决。
经济型治理表现为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政企分开,在现代企业制度的治理结构下,外部通过资本市场、产品市场、经理人市场和法律法规,内部通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对企业实施监督。该治理模式体现出经营目标由行政目标向经济效益目标、资源配置由计划向市场、高管人员由行政任命向公开招聘演进的特征。经济型治理注重的是以资本市场为导向,即通过完善的资本市场、成熟的控制权市场以及发达的经理人市场,来获取自身在市场经营方面的收益,如市场化运营、市场化竞争以及市场化资源分配等,进而塑造企业的市场优势。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公司治理改革从行政型治理向经济型治理的演进是一条鲜明的主线。在演进过程中,公司治理边界从无企业边界到单法人治理边界,再到集团治理边界逐步转化。在演进中过程中“行政型治理度”不断弱化,“经济型治理度”不断强化,两种治理模式共存。具体体现为,中国公司治理制度的市场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公司治理结构不断得到优化,治理质量逐年提高。体现在两个方面。①2001年《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2002年《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发布,为中国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2003年至今,可以归为国有企业经济型治理进程快速推进、治理机制建设的新阶段。2003年国务院国资委的成立,标志着中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进入一个全新的阶段。②2005年10月新《公司法》和《证券法》、2005年10月国务院批准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2005年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2007年3月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等一系列法律制度加强了制度指引,完善了以公司治理为核心的企业制度,强化了上市公司的“合规意识”。
不同性质企业的公司治理在由行政型治理向经济型治理转型过程中面临着不同的问题。在国有企业公司治理转型过程中,政府作为国民经济的管理者与企业国有股东权利行使者这一双重身份所形成的“治理困境”,易造成集团治理“漂亮的外衣”与“经济型治理”外壳下的“行政型治理”或其变形,进而造成行政型治理实质上的残存。而在民营企业公司治理转型过程中,“倒一个民营企业,倒一批官员”的现象依然突出,国有企业的“一股独大”、“坏孩子效应”等现象在民营企业中也同样存在。
中国企业制度建设与公司治理改革逐步进入经济型治理转型的“快车道”。总体上看,这一阶段一方面通过法律法规不断强化了“经济型”治理意识,另一方面,以行政干预为特征的行政型治理模式逐渐被规范、科学的政府监管这一外部治理机制所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