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阿尔茨海默病有典型的认知(特别是记忆)方面的损害,抑郁症有明显病态的抑郁体验,而儿童注意缺陷障碍的主要特征是多动。这些认知、情绪、行为改变使得患者感到痛苦,功能受损或增加患者死亡、残疾等的危险性。精神障碍的核心部分是失去现实检验能力、有明显幻觉妄想的精神病性障碍[注],外围是一些神经症性疾病[注],如焦虑抑郁,再外围可能是一些人格、适应不良等问题。精神(心理)健康[注]与精神障碍并非对立的两极,而是一个移行谱。常见的精神障碍有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性精神障碍、更年期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及各种器质性病变伴发的精神障碍等。
精神障碍的致病因素有多方面,包括生物学因素、心理因素和社会环境因素等。影响精神健康或精神疾病的主要生物学因素大致可以分为遗传、神经发育﹑感染、躯体疾病、创伤、营养不良、毒物等。纵观上述对精神疾病病因学探讨,生物学因素(内在因素)和心理社会因素(外在因素)在精神障碍发生、发展过程中均起着重要作用。实际上,生物学因素与环境因素不能截然分开,它们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共同影响人类行为。即使是有高度遗传度的疾病,同卵双生子也并非一定共病。遗传与环境如何相互作用,是研究的热点与难点。在讨论精神障碍的原因时,必须区分关联、危险因素、疾病的结果和病因。人们常常认为,精神刺激是导致抑郁的原因,但实际上,精神刺激与抑郁之间可能是因果关系,可能是某种形式的关联,也可能是果因关系。如果发现应激性生活事件与抑郁症有关,只能说明他们之间有某种联系;需要进一步明确应激与抑郁在时间上的联系,即使是应激事件发生在抑郁之前,仍不能确定应激与抑郁一定是因果关系,而很可能是应激为抑郁的危险因素(先于疾病存在的生物、心理、社会因素,能增加疾病发生的可能性)。精神障碍的危险因素多种多样,相互交织,有些危险因素可能作用更大,有些则可能是附加的或派生的。
精神障碍患者因为患病不能正常工作、学习,行使自己的社会责任,也可能由于社会歧视而丧失工作、学习机会。其对家庭的影响不仅仅是治疗、照顾的负担,还包括诸如家庭成员的精神付出、重新适应、忍受社会歧视等等。传统上,评估某种疾病对健康的影响主要是从发病率、死亡率等来理解。但是这些指标主要适合于某些急性病(这些疾病的转归要么痊愈,要么死亡),对于慢性疾病、特别对精神障碍就不合适。精神障碍多是导致残疾,而非死亡。
1993年,哈佛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与世界银行、世界卫生组织合作,对于全球疾病负担(GBD[注])进行评估,引入了残伤调整生命年(DALY[注])来量化疾病负担。DALYs指因死亡或残疾而丧失的健康生命年数,通过权重来表示不同疾病所致残疾的严重性。例如重症抑郁所致的疾病负担与失明或截瘫所致的疾病负担相当,而重性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发病期所导致的疾病负担等于全瘫所致的疾病负担。据统计,非感染性疾病占全球疾病负担的比重日益增加,精神障碍占整个疾病负担[注]的15%以上,其中,中低收入国家为10.5%,高收入国家为23.5%。研究预测抑郁症将在世界范围内成为致残的第二大疾病。
21世纪是“脑”的世纪,包括精神病学与神经病学及老年医学会有很大的发展。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方法学的创新,治疗手段的提高,精神障碍的病因和发病机理会更加明确,精神障碍患者的预后和生活质量也会大为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