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一词源于拉丁语,意思是共同的东西和亲密的伙伴关系。英文community一词含有公社、团体、社会、公众,以及共同体、共同性等多种含义。1887年,社区理论创建者——德国社会学家F.滕尼斯在著作《社区与社会》(Community and Society)中首次提出关于社区的概念和理论,认为社区是由具有共同习俗和价值观念的同质人口所形成的关系密切、富有人情味的社会团体。20世纪30年代初,费孝通先生将英文单词Community翻译为社区。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根据一套规范和制度结合而成的介于邻里和区域之间的社会实体,是一个地域社会生活共同体。《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0〕23号)中,将社区定义为“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城市社区的范围,一般是指经过社区体制改革后作了规模调整的居民委员会辖区。”
社区安全是社区功能正常发挥的重要前提。世界卫生组织认为,社区安全包括社区交通安全、体育运动安全、家居安全、老年人安全、工作场所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公共场所安全、涉水安全、儿童安全和学校安全等方面,这是一种广义上的社区安全。在社区安全管理实践中,往往把社区安全与社区治安相联系,通过建立健全安全防范制度,采取一系列安全管理措施,抑制、减少和消除产生违法行为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原因和条件,维护社区正常秩序。也有学者从社区安全面临的问题出发,将社区安全定义为:在政府相关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社区有关组织积极整合社区内外各方面力量和资源,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范犯罪行为和治安侵害,杜绝安全隐患,防止意外伤害,减少社区成员之间的矛盾纠纷,避免社会断裂,努力为社区成员创造安定和谐、安全有序、安居乐业的社区环境。
社区安全是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0〕23号)明确指出,要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络,有条件的地方,要根据社区规模的调整,按照“一区(社区)一警”的模式调整民警责任区,设立社区警务室,健全社会治安防范体系,实行群防群治;组织开展经常性、群众性的法制教育和法律咨询、民事调解工作,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和流动人口的管理,消除各种社会不稳定因素。2006年4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4号)提出,要大力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使政府公共服务覆盖到社区。要深入开展基层安全创建活动,加强社区警务室(站)建设,大力实施社区警务战略,建立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社区防范机制和防控网络。依托社区居委会等基层组织,挖掘和利用社区资源,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活动,建立完善收集、反馈社情民意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以社区保安、联防队员为主体,专职和义务相结合的巡逻守望、看楼护院等活动。建立及时有效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监外执行人员和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的帮助、教育和转化工作。做好社区消防工作,提升社区消防安全水平。深入开展打击“黄赌毒”和禁止传销等工作。健全社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区。建立传染病、食品安全、灾害事故的应急反应机制,不断提高社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社区安全最大的特点在于社区的基层性。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区作为社会的基本单元,是人们社会生活的共同体,一方面越来越多单位人转为社会人,大量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汇集在社区,另一方面,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大量的农村人口流向城市、流向社区,迫切需要社区提供更多的管理和服务。而在发生威胁社区安全的各类突发事件时,社区又是提供应急资源、开展第一响应的主体,因此,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公共安全网的重要历史阶段,社区安全成为社会治理的基础性内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大量任务在基层,推动党和国家各项政策落地的责任主体在基层,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工作也在基层。”“基层是一切工作的落脚点,社会治理的中心必须落实到城乡、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