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为厂外道路、厂内道路和露天矿山道路。
厂外道路。为厂矿企业与公路、城市道路、车站、港口原料基地、其他厂矿企业等相衔接的对外道路,或本企业分散的厂(场)区、居住区等之间的联络道路,或通往本企业外部各辅助设施的道路。厂外道路属于城市道路网规划范围内的,应与城建部门协商后,按《城市道路设计规范》执行。属于公路网规划范围内的,应与交通部门协商后,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执行。不属于上述范围内的厂外道路,应按《厂矿道路设计规范》执行。设计时,应尽量做到沿线厂矿企业共同使用,并兼顾地方交通运输的需要。
厂内道路。为厂(场)区、库区、站区、港区等的内部道路。厂内道路一般分为:主干道,即全厂性的主要道路,或连接厂区主要出入口道路;次干道,即厂内车间、仓库、码头等之间交通运输较繁忙的道路;支道,即车辆和行人通行都较少的道路及消防道路等;车间引道,即车间、仓库等出入口与主、次干道或支道相衔接的道路;人行道。厂内道路的设计,应有利生产、方便生活,注意与厂内铁路、管线及其他建筑物相协调,并符合卫生、消防、人防和防振动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露天矿山道路。为矿区范围内采矿场与卸车点之间、厂(场)区之间的道路;或通往附属厂、辅助设施的道路。露天矿山道路一般分为:生产干线,即采矿场各开采台阶通往卸矿点或废石场的共用道路;生产支线,即由开采台阶或废石场与生产干线相衔接的道路,或由开采段直接卸矿点或废石场的道路;联络线,即经常通行露天矿生产所用自卸汽车的其他道路;辅助线,即通往附属厂、辅助设施,行驶各种汽车的道路。露天矿山道路等级依矿区性质、交通量(主要为汽车的单向小时交通量)确定。主要技术指标依道路等级、车型等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