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生态调控需要在对区域退化生态系统及恢复现状评估的基础上进行,识别出区域关键生态问题及调控过程中的核心环节,围绕调控什么、哪里调控、如何调控等主要议题进行生态保护与建设、土地利用规划及产业政策调整等系统性调节与控制。
区域尺度上的生态调控实践涉及的主要生态系统包括森林、草地、湿地、河流、农田、城市等;关注的生态问题多样,如荒漠化、土地沙化、石漠化、草地退化等;同时涉及的生态工程也比较多样化,如风沙源治理工程、禁牧工程、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等。此外,区域生态调控还包括对某一区域产业进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通过政策、金融、经济等手段进行产业结构调整以达到生态环境整体优化。产业结构的变动不仅对经济增长有着决定性影响,而且会对生态环境产生显著影响,当微观的环境污染治理效果越来越受到局限,特别是重污染城市受到的环境挑战日益严峻时,人们便把目光转向产业结构的调整。基于生态环境影响的产业结构调整,不仅需要对单一产业的生态环境影响进行分析评价,更需要对不同产业结构组合的生态环境影响进行综合评价,为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生态环境建设提供依据。
区域生态调控的特点:①综合性。以区域生态系统结构、过程和功能调控为主体,涉及社会、经济、资源、环境、政策等诸多维度。②功能导向性。区域生态系统具有不同的功能类型,调控应以维护和改善其主导功能为核心导向。③区域差异性。不同区域面临的关键生态问题、退化程度及人类干扰程度存在空间差异,调控措施应分区制定。④动态适应性。在自然恢复和人类生态重建双重作用下,区域生态系统处于动态变化过程中,调控技术要保持调控管理过程的动态性和适应性,不断调整相关调控措施来适应管理需要。
中国生态工程通常是由林业、农业、水利、环保等不同部门依据自身情况提出并分别规划实施的,缺乏整体统筹规划。由于受到部门特点、利益等因素的限制,使得同一生态建设区的生态工程之间及不同生态建设区的生态工程之间缺乏有机结合,严重削弱了生态工程建设的整体效益。另外,区域中所实施的大部分生态恢复项目都不可避免地与其他项目存在着相互作用,单个、局地调控措施是否会影响区域生态系统的整体恢复,在缺少大尺度协调努力的情况下,仍然是一个重要的和知之甚少的问题。区域生态调控从宏观整体性的角度对区域内所实施的生态工程进行统筹,对于提高生态工程建设成效、提升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