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学 . 交通运输工程 . 水路运输 . 〔海事保障〕 . 海事 . 船舶防污染 . 船舶污染防治

船舶污染防治岸上支持系统

/shore support system for ship polluti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
条目作者乔冰

乔冰

最后更新 2022-01-20
浏览 128
最后更新 2022-01-20
浏览 128
0 意见反馈 条目引用

为防治船舶航运带来的污染而在岸上配套建设的污染物接收处理与监控处置的设备设施系统。

英文名称
shore support system for ship polluti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
创立者
​国际海事组织
所属学科
交通运输工程 水路运输

由船舶航运带来的污染包括油污水、化学品污水、船舶生活污水、船舶垃圾、船舶大气污染物、船舶噪声及振动,以及溢油和有毒有害物质泄漏、船舶压载水及沉积物排放、船舶防污底系统等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依据相关国际公约和国内政策、法规、标准,在岸上配套建设的污染物接收处理与监控、清洁能源及船用污染防治器材供应及配套基础设施、溢油及危化品事故防控和应急处置力量及设备设施储备等支持系统,以及与此相关的制度、政策、法规、标准、技术、资金、规划、设计、建设、教育、运行管理的配套措施。

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现国际海事组织,IMO)在《1954年国际防止海洋油污染公约》中设立了一系列禁止船舶排放油污水的区域,并要求在港口建立接收设备,以接收非油轮产生的污油。船舶污染防治岸上支持系统的概念由此初步形成。IMO后续研究制定的多项环境保护国际公约在对船舶设备污染排放控制和船上配备污染预防、控制、监测、后处理设备等作出规定的同时,也就港口接收设施、船舶燃料质量、溢油及危化品应急防备的配套等提出了要求。

中国于1972年启动大连、上海等主要港口,以及松花江、黄河、长江、珠江、渤海、东海等水域污染防治工作,陆续建设了沿海港口对船舶含油污水和生活污水的接收处理设施,化学品船舶洗舱设施及洗舱水处理设施,开展了对国际航行船舶污染防治状况的港口国检查;于1998年启动编制《中国海上船舶溢油应急计划》及各海区溢油应急计划,提出了船舶溢油应急指挥体系方案和应急力量与设备的配置计划。随着船舶污染防治工作的不断推进,船舶污染防治的岸上支持系统拓展到了岸电、液化天然气(LNG)、低硫燃油等清洁能源的供应与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船舶压载水及沉积物快速检测、风险评估、应急灭活处置等外来生物及病原体污染防控,大气污染排放动态监控及船上器材供应,船舶垃圾的岸上分类接收管理、船舶航行安全监管与污染事故风险防控,符合污染排放控制要求的船舶设备及防污底系统、水上溢油应急和清污设备研发及效果检测认证,岸上支持系统的政策、制度、法规、标准、技术、资金支持以及规划、设计、建设、运行管理等多个领域,涵盖的范围更加丰富,其政策链、资金链、技术链、供应链、产业链的良性互动发展,代表了船舶污染防治供给侧结构性变革的主要推进方向(见图)

高压变频数字化船用岸电系统在靠泊连云港的“中韩之星”船舶上正式启用高压变频数字化船用岸电系统在靠泊连云港的“中韩之星”船舶上正式启用

船舶污染防治岸上支持系统主要由绿色生态船舶设计建造与检测系统、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与监管系统、船舶清洁能源及船上防污设备供应系统、船舶航行安全监管与污染事故风险防控系统四大部分组成,每个部分又需要得到配套的制度、政策、法规、标准、规划、科学、技术、资金、人员、机构、设备、基础设施、设计、建设、运行、维护、教育、培训等能力建设的支持。

①绿色生态船舶设计建造与检测系统。在船舶的规划、设计、建造、检测等过程中,针对主要的船舶污染源,包括船体、发动机、推进器、压载系统、燃料系统、防污底系统等各类船舶设备,尽可能采用技术经济可行的最严格污染排放控制标准和规划、设计、建造、检测技术、工艺、设备、材料等,使产生的大气、水、固体废物、噪声和振动等污染物尽可能少,发生溢油和有毒有害物质泄漏的风险尽可能低,污染排放控制效果尽可能好并且可检测,符合绿色生态船舶标准。

②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与监管系统。沿海和内河港口根据进出港船舶及载运货物状况,规划、设计、建造和运行相应能力的船舶含油污水和生活污水的接收与处理设施、化学品船舶洗舱设施及洗舱水处理设施、船舶垃圾分类接收与处理设施、船舶压载水及沉积物应急接收与处理设施、船舶装载石油及散装液体货物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回收净化系统,以及为开展对国际航行船舶污染防治状况实施港口国检查的监管设备设施等基础设施,包括保证上述各类设施正常运转的管理机构、人员、资金、装备、制度的配置配备,以便形成符合排放控制要求的系统运行和监管能力。

③船舶清洁能源及船上防污设备供应系统。船舶清洁能源供应系统指沿海和内河港口、码头及沿岸为提供船舶岸电、液化天然气(LNG、低硫燃油等清洁能源的供应而配套建设、运营的基础设施,以及保证其供应的发电及电力输送系统、LNG供应保障系统、低硫燃油炼制及调和设施系统及其仓储供应质检系统。船上防污设备供应系统指用于船舶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压载水、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的各类净化处理设施、监控设施以及耗材的供应系统。

④船舶航行安全监管与污染事故风险防控系统。船舶航行安全监管系统指利用船舶报告、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船舶交通服务(VTS)等技术手段对船舶航行安全实施监管,防止各类船舶事故发生的制度、法规、机构、人员、装备系统。船舶污染事故风险防控系统指根据船舶航运及载运货物的污染风险类型和规模,制定污染事故应急预案,配套相应的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包括监视监测装备系统、污染清除设备系统、应急清污队伍,以及清污效果检测装备及机构等。

船舶污染防治岸上支持系统是对船上污染防治设备设施系统的重要支持和补充,其科学化、系统化的能力建设,可有效保证绿色生态船舶的建造与运行、各类船舶污染物的接收与处理、船舶清洁能源及防污设备的供应、船舶污染事故的风险防控与应急处置,对于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身体健康,实现航运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相关条目

阅读历史

    意见反馈

    提 交

    感谢您的反馈

    我们会尽快处理您的反馈!
    您可以进入个人中心的反馈栏目查看反馈详情。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