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学 . 法学 . 知识产权 . 著作权法 . 作品

戏剧作品

/dramatic work/
条目作者管育鹰

管育鹰

最后更新 2023-07-24
浏览 299
最后更新 2023-07-24
浏览 299
0 意见反馈 条目引用

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

英文名称
dramatic work
所属学科
法学

戏剧作品是在特定场景中以身体动作、表情将剧情表现出来的动态作品,是为表现某种思想观念而对舞台表演场景的设计和对各种动作、姿势、表情的编排的程式化。在很多国家,戏剧作品通常指无声的哑剧、舞台剧,与舞蹈作品合并为一类,都是指以动作和表情表现表演内容的作品。

通常,戏剧作品的创作是为了可重复的舞台现场表演。为方便排练并保证表现效果的统一,剧作家会为这种舞台表演专门创作演出脚本,业内称之为剧本。剧本虽然以文字方式表现,但这种事无巨细地将各种语言、动作和场景融为一体的剧本实际上呈现的是整部戏剧的内容,与动态的戏剧作品属于同一作品。戏剧作品的脚本表面形式是文字符号,但实质是戏码、旋律或动作规范,是整部作品的独创性所在。以文字描述舞台表演的对白,即使附加了简单的场景或动作描述,名称上也常称为剧本,但只能构成文字作品而非戏剧作品。戏剧作品的实质是具有独创性的、可以被重复表现的舞台活表演,其著作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公开演出相同或实质性相似的戏剧作品。

戏剧作品是为表演而创作的脚本,是对表演活动的悉心编排而非表演者的现场表演本身,未参与戏剧作品的实质性创作,只是依据剧本演出的演员并不享有著作权,只享有表演者权。不同的表演者按照同一戏剧作品表演,属于不同的表演,同一表演者不同场次的表演也属于不同的表演。实践中,整台戏剧不像电影作品一样被视为一部综合性的文艺作品,而是著作权与邻接权的综合保护对象。

相关条目

阅读历史

    意见反馈

    提 交

    感谢您的反馈

    我们会尽快处理您的反馈!
    您可以进入个人中心的反馈栏目查看反馈详情。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