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项或多项主要开拓工程在井下所处的某一标高位置。
在中国通常用海拔标高作为名称,或标高加工程(或功能)作为名称,如530米水平、570米拉底水平、340米破碎硐室水平、-875米有轨运输水平、-975米粉矿回收水平等,也可按开采顺序编号,如第一、第二水平等。中段和分段有时也称为水平。在开采水平内,一般设有运输巷道、井底车场和硐室。其他国家一般以该水平距离地表的垂直深度命名。水平是根据井下开采的实际需要进行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