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人口承载力评价着重研究不同类型地区土地资源在不同时期能够生产多少农、林、牧、渔产品,能够养活多少人口,以及合理的人口承载量是多少等。对土地人口承载力的测算,既包括耕地与后备耕地,也包括非耕地(如园地、林地、草地、水面等)。影响土地人口承载力的因素和范围很广泛,归纳起来主要有两方面内容:一是土地生产潜力;二是人口需求(生活)水平。
土地生产潜力指一定区域范围内土地所能提供的农、林、牧、渔各类产品最大的能力。对该地区不同时期农产品生产总量的测算,就可决定区域土地可能供养人口的多少,因而是土地人口承载力研究的核心。
土地生产潜力的测算,主要包括单位面积产量的估算和各类生产用地面积计算两个方面。计算地区单产的方法可以有多种,一般采用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推荐的农业生态区域法和趋势预测法。农业生态区域法是根据光、温、水、土壤等条件,预测作物本身的光热产量、气候产量、土壤产量、理论产量;趋势预测法是根据历年单产的变化趋势资料通过灰色系统预测、逻辑斯蒂增长曲线等方法外推,其实质是对生产力诸因素进行综合的灰色理论。各类生产用地面积的计算,可分为历年实际生产用地面积及分阶段规划面积,是计算土地生产力和生产潜力的重要构成因素。
有了各种作物的单位面积产量和生产用地面积的计算,即可按公式(1)计算出某一时期区域内的生产潜力。
区域生产潜力可表示为:
式中为土地生产潜力;
为单种作物生产潜力;
为1、2、3……n。
区域生产潜力求出后,即可依据当地生活水准(如小康水平)的要求估算出区域土地的人口承载量。其计算式可简单表示为:
式中为区域土地人口承载力;
为土地生产潜力;
为人均生活水平。
为分析一国、一地区内人口承载力的地区差异,还应计算其承载比。区域人口承载比可表示为:
式中为区域土地人口承载比;
为预测人口;
为土地人口承载力。一般情况下,若
<1,表示该地区人口承载量合理;
=1,表示土地满载;
>1,表示土地超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