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学 . 法学 . 经济法学 . 经济法 . 农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the State-Owned Assets of Enterprises/
条目作者孙晋

孙晋

最后更新 2022-12-23
浏览 193
最后更新 2022-12-23
浏览 193
0 意见反馈 条目引用

世界上第一部国有资产法。

英文名称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the State-Owned Assets of Enterprises
所属学科
法学

为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巩固和发展国有经济,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国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8年10月28日通过,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共9章77条,具体为总则,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国家出资企业,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选择与考核,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分为一般规定、企业改制、与关联方的交易、资产评估、国有资产转让等五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产监督,法律责任,附则。主要内容包括:①总结和肯定了改革以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的发展成果,对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作了原则规定,对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作了全面的规定。②明确了国家出资企业的范围,对国家出资企业的治理结构和经营自主权作出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其他法律相衔接的规定,对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依法对国家出资企业的管理者的选择和考核作出了规定,对出资人享有的决定或者参与决定国家出资企业重大事项的权限和程序规则作了全面规定,确立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从法律上保障了国家作为出资人的收益权。

该法使中国从国企改革到国资立法,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不再纠结于单个企业,而是从促进国有经济整体效率和国民福利的角度,让国有资本在经济格局中有效配置,发挥最大效力,国有资产的监管问题实现“有法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一部重要法律。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产生了历史性积极作用。

  • 漆多俊.经济法基础理论:4版.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

相关条目

阅读历史

    意见反馈

    提 交

    感谢您的反馈

    我们会尽快处理您的反馈!
    您可以进入个人中心的反馈栏目查看反馈详情。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