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6月5日,美国国务卿G.C.马歇尔在哈佛大学发表演说,首先提出援助欧洲经济复兴的方案,故名。他说当时欧洲经济濒于崩溃,粮食和燃料等物资极度匮乏,需要的进口量远远超过其支付能力,如果没有大量的额外援助,就会面临性质非常严重的经济、社会和政治的危机。他呼吁欧洲国家采取主动,共同制定一项经济复兴计划,美国则用其生产过剩的物资援助欧洲国家。
1947年7~9月,英国、法国、意大利、奥地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瑞士、丹麦、挪威、瑞典、葡萄牙、希腊、土耳其、爱尔兰、冰岛16国的代表在巴黎开会,决定接受马歇尔计划(1948年4月,德国西部占领区和的里雅斯特自由区也宣布接受),建立了欧洲经济合作委员会,提出了要求美国在4年内提供援助和贷款224亿美元的总报告。1948年4月2日美国国会通过《1948年对外援助法》,4月3日经H.S.杜鲁门总统签署,马歇尔计划正式执行。计划原定期限5年(1948~1952),1951年底美国宣布提前结束,代之以《共同安全计划》。从1948年4月3日到1952年6月30日美国经济合作署结束全部工作时为止,美国共拨款131.5亿美元,其中赠款占88%,余为贷款。在受援国中,英国获得32亿美元,法国27亿美元,意大利15亿美元,联邦德国13.9亿美元,这4个国家获得全部援助总额的60%多。
马歇尔计划实施期间,据统计,1948~1952年,西欧国家的国民生产总值增长25%。马歇尔计划是战后美国对外经济技术援助最成功的计划,是美国垄断资本利用援助,拉拢西欧盟国、抗衡苏联、抑制西欧人民革命运动、争夺西欧市场的重要手段,它为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和欧洲经济共同体的建立奠定了基础,对西欧的联合和经济的恢复起了促进作用,同时也缓和了美国国内即将发生的经济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