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濂、王祎(1322~1373)主编。全书210卷,包括本纪47卷、志58卷、表8卷、列传97卷。明洪武元年(1368),明太祖朱元璋下令编修《元史》。第二年,以左丞相李善长为监修,宋濂、王祎为总裁,赵埙等为纂修,于南京天界寺开局编写,仅用了188天,便修成了159卷。接着,于洪武三年重开史局,纂修除赵埙外,另召朱右等14人参加,用了143天续修成53卷。然后合前后两书,按本纪、志、表、列传厘分后,共成210卷。
《元史》成书早,保存有丰富的史料,但由于成书仓促,而且出于众手,出现了不少谬误,历来遭到学者们的非难。问题主要是:随得随抄、前后重复,失于剪裁;又不彼此互对、考订异同,时见抵牾。如本纪或一事而再书,列传或一人而两传。同一专名译名不一。史文译改,有时全反原意。沿袭案牍之文,以致《河渠志》《祭祀志》出现了耿参政、田司徒、郝参政等官称而不记其名。又据案牍编宰相年表,仅删去其官衔而不予考订,以致有姓无名。列传照抄碑志家传,取舍不当。改写纪年的干支,竟有误推一甲子六十年的情况;史料中没有具体庙号的皇帝,改写时弄错。纂修人对前代和元朝蒙古族的制度不熟悉,如宋朝各州另有军号、郡名,《地理志》述沿革,却写成某州已改为某军、某郡之类。所以清人钱大昕嘲笑“修《元史》者,皆草泽腐儒,不谙掌故”,因此下笔“无不差谬”。
但是,作为研究元代历史的史料来看,《元史》比其他某些正史的史料价值更高。①元代的十三朝实录和《经世大典》已经失传,其部分内容赖《元史》得以保存下来。②《元史》的本纪和志占去全书一半,而本纪占全书近四分之一,《文宗纪》竟多达一年一卷。有人批评它不合定例,不知芟削。然而这种做法却起到保存上述失传史料的作用。列传部分,由于元代史馆的资料不完备,一些蒙古名臣往往因缺少资料而无从立传。如丞相见于表的有59人,而立传的不及一半。太祖诸弟、诸子仅各有一人有传,太宗以后皇子无一人立传。可是就见于列传的蒙古、色目人而言,其中有一小半人已没有别的史料可供参考,后世对这些当时有很大影响的历史人物的事迹只能通过《元史》才能了解。③纂修者违反修史的惯例,没有删去儒家学者认为不屑一提的史实,如佛事等,但这些内容正是反映元代一些重大社会内容的史实。此外如《地理志》附录河源、西北地、安南郡县等项,《祭祀志》附国俗旧礼,《食货志》增创岁赐一卷,这都是根据元代实际情况保留下来的重要史料。
书成不久,就有朱右作《元史拾遗》、解缙作《元史正误》。解缙还奉旨改修。清朝以后,不断有人重修《元史》。流传到现在的,有邵远平的《元史类编》、魏源的《元史新编》、曾廉的《元书》、柯劭忞的《新元史》、屠寄的《蒙兀儿史记》等,但它们都不能取代《元史》原书。
《元史》于明洪武三年(1370)冬刻成。嘉靖时南京国子监用洪武旧版重印,损坏的版页则重新补刊,称为南监本。1935年商务印书馆出版的百衲本《元史》,是以99卷残洪武本和南监本合配影印的,但其中有描修的错误。1976年中华书局出版了《元史》标点校勘本,以百衲本为底本,校对了北京图书馆藏原书、北京大学图书馆藏144卷残洪武本及其他版本。除本书互校外,又参考有关史料进行了校勘,并吸取了前人的考订成果,是目前较好的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