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英国财政部将物有所值定义为“使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和质量(或者适用性)满足使用者需求的最优组合”。物有所值评估是一个项目价值比较的概念,值或不值是通过事先预设的主观或客观的标准进行衡量对比后得出的结论,即要么达到同样的目的所需要的投入更少,要么同样的投入可以获得更多的产出(包括数量和质量)。
中国财政部颁布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指引(试行)》中明确指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并不是简单的政府采购,而是一种基于风险与收益共担和具有多样性的合作关系,因此将物有所值评估作为PPP项目前期评价的必要程序。所以物有所值被认为是相对于传统采购,PPP模式采购所能获得的节约成本。PPP项目的物有所值评估是判断采用PPP模式代替政府传统投资运营方式提供公共服务项目是否值得的一种方法。
评估方法主要有两种:①成本效益分析法,通过比较项目的全部成本和效益来评估项目价值的方法,用以寻求在投资决策上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效益,常用于评估需要量化社会效益的公共项目的价值;②应用公共部门参照标准,公共部门参照标准是政府在参照类似项目的基础上,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的政府提供项目的标杆成本,将PPP模式下的成本与此标杆成本比较,进而得出PPP模式是否更加物有所值。
评估工作包括四个部分:①评估准备,这包括评估能力准备和评估材料准备;②定量评估,这是在采用PPP模式与传统模式产出绩效相同的前提下,通过对PPP项目全生命周期内政府净成本的现值与公共部门比较值(PSC值)进行比较,判断PPP模式能否降低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③定性评估,这是由专家打分并形成意见并最终形成定性评估结论,这种评估的指标包括项目全生命周期整合程度、风险识别与分配、绩效导向与鼓励创新、潜在竞争程度、政府机构能力、可融资性、项目内资产相关度等评估指标;④信息管理,这包括物有所值评估报告编制、评估信息披露、评估信息管理和评估服务监督。
当政府既可以自行投资、建设、运营基础设施项目,也可以引入社会资本采用PPP模式时,从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合规性、PPP模式的适用性、财政承受能力以及价格的合理性等方面,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可行性评估,确保“物有所值”,将审查结果作为项目决策的重要依据,有利于提高项目采购的效率与经济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