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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客体

/object of copyright/
条目作者胡开忠

胡开忠

最后更新 2023-07-21
浏览 244
最后更新 2023-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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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即作品,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

英文名称
object of copyright
所属学科
法学

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①是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人类的智力成果。②是能够被人感知的外在表达。③是具有独创性的外在表达。④具有可复制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一般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视听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但是,下列对象不受著作权法保护: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单纯事实消息;历法、通用数表、通用格式和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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