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法的调整对象及范围十分广泛。国际贸易法的主体,既包括参加国际贸易活动的国家和国际组织,也包括不同国家的公司、企业和个人。它所调整的贸易关系,既包括国家之间的贸易关系,也包括不同国家的公司、企业或个人之间的贸易关系,以及国家在管理对外贸易活动过程中同企业、公司及个人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国际贸易法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国际公法,如《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等多边条约、区域贸易协定和双边贸易条约或协定。②各国管理对外贸易的法律,如外贸法、海关法、关税法、外汇管制法等。③有关调整各种国际贸易合同的法律,如有关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国际经销代理合同、国际运输合同、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以及支付合同等方面的法律。
国际贸易法
调整国际贸易交易关系以及国际贸易管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英文名称
- international trade law
- 所属学科
- 法学
国际贸易法是随着国际经济贸易关系的发展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现代的国际贸易法与商法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从历史上看,欧洲各国商法的渊源是中世纪时期逐渐形成的商业惯例,有人把它称为商人习惯法(或中世纪商人法)。它在11世纪出现于威尼斯,后来随着航海贸易的发展逐步扩至西班牙、法国、德国及英国。其内容主要包括货物买卖合同的标准条款、两合公司、海上运输与保险、汇票以及破产程序等方面的法律。
自15世纪以后,随着欧洲中央集权国家的兴起,欧洲各国都采取不同的方式把商法纳入国内法的范畴,使它成为国内法的一部分,从而使商法失去了其原有的跨国性或国际性。法国在路易十四时期颁布了《商事条例》和《海商条例》,奠定了后来大陆法系国家商法典的基础。英国则通过国王法院的判例把商人习惯法吸收到普通法里,从而使商法失去了独立性,成为普通法的一个组成部分。
此后,商法这个概念就成为大陆法系所特有的概念。有些大陆法系国家,如法国和德国采取民商分立的方法,把民法与商法分别编成两部独立的法典。另一些大陆法系国家则采取民商合一的方法,把商法纳入民法典中,作为民法典的一部分。有些大陆法系国家还专门设有商事法院,受理有关商事纠纷的案件。英美法系国家则没有商法这个概念。
20世纪30年代以后,资本主义国家都加强了对经济生活的干预,实行了各种管制经济贸易的政策措施,使一系列有关管制商业和贸易的法律在传统的商法范围之外发展起来。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这类法律的数量日渐增多,其中主要包括反垄断法、税法、外汇管制法、外贸法等。为了适应这种变化,许多国家出现了一门新的学科,叫作贸易法。所谓贸易法,是指传统的商法加上国家干预商业贸易活动的全部法律的总称。所以,传统的商法只是贸易法的一个组成部分。1962年,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资助下,国际法协会召开了一次会议,专门就国际贸易法问题进行了讨论,为国际贸易法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奠定了理论基础。
为了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克服因各国国内商法的分歧所造成的法律障碍,1966年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成立。该委员会的宗旨和任务就是协调和制定有关国际贸易的法律和规则,促进国际贸易法的统一,减少国际贸易的法律障碍,以利于国际贸易的发展。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自成立以来,先后制定了若干有关国际贸易的重要公约和规则,如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1996年《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商务示范法》等。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实际上已经成为制定国际贸易统一法最重要的国际机构。此外,国际商会、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等国际组织,也在制定统一的国际贸易法律和惯例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对于国际贸易统一法的形成和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
国际贸易统一实体法主要有两个渊源:①国际贸易条约。是指国家间缔结的、规定缔约国当事人在国际商事交易关系中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国际贸易条约对缔约国具有拘束力,因而是国际贸易法的重要渊源。国际贸易条约多为普遍性的统一私法公约,即由多数国家参加的、旨在为国际商事交易确立统一规则的私法性条约。由于国际商法统一化运动迅猛和持续的发展,国际商事交易很多领域都有了一项或数项国际统一公约,从而在这些领域创设了优先于国内民商法适用并排除国内民商法适用的新的法律秩序,为消除因各国民商法的歧异而给国际商事交易造成的消极影响发挥了重要的作用。②国际贸易惯例。是从事国际商事交易的商人们在商业实践中自发形成的为交易当事人所广泛知道并惯常遵守的不成文规则或程序。成文的国际贸易统一惯例是由某些国际组织或某些国家的商业团体根据长期形成的商业习惯制定的。在国际贸易中,影响最大的贸易惯例是国际商会制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年修订)和《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2007年修订)。这两套国际贸易惯例在世界上已经得到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承认和采用。
国际贸易管制法的渊源以国际条约为主,国际习惯法处于边缘地位,国内涉外经济法也颇为重要。国际条约中,《世界贸易组织协定》是国际贸易管制法的核心规范,区域贸易协定和双边条约也发挥着较大的作用。
扩展阅读
- 沈达明,冯大同.国际贸易法新论.北京:法律出版社,1989.
- 王传丽,主编.国际贸易法.5版.北京:法律出版社,2012.
- 左海聪,主编.国际商法.2版.北京:法律出版社,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