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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公社生产方式的解体

/disintegration of the primitive commune’s mode of production/
条目作者顾学荣宁玉山
条目作者顾学荣

顾学荣

宁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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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2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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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社会后期生产力发展,私有制与阶级产生,导致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原始公社生产方式逐步瓦解的过程。

英文名称
disintegration of the primitive commune’s mode of production
所属学科
经济学

原始公社生产方式解体的根本原因是原始社会后期生产力的发展。由于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使得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都在发生变化,为人们(或家庭)单个生产创造了条件,加上剩余产品的出现及其增多,这样,到了原始社会末期,私有制和阶级便产生了,原始公社生产方式也就随之逐步瓦解了。

原始公社生产方式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在发展到氏族公社以后,土地和森林等自然物归氏族或由氏族形成的部落所有,生产工具一般是全氏族成员共有。采集和生产的产品也都交公,平均分配给氏族成员。仅某些随身携带,同时也是防卫武器的工具,以及衣服等日用品归个人所有和使用。原始社会末期,畜牧业和原始农业的出现,其中有些生产劳动已不需要集体活动,或仅需要较小的集体活动。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特别是金属工具的使用,劳动生产率有了较大的提高,原来以氏族公社为单位的共同劳动,就逐渐被以个体家庭为单位的家庭劳动所代替。恩格斯指出:“在古代的氏族制度中就出现了一个裂口:个体家庭已成为一种力量,并且以威胁的姿态与氏族对抗了。”同时,生产力的提高使采集和生产的产品增多,以至出现剩余。这样,产品交公、平均分配的方式,也逐渐变得不必要了。劳动方式和分配方式的变化,为私有财产和私有制的产生奠定了基础。

恩格斯画像恩格斯画像

在私有制的产生过程中,社会分工和交换起着很大的促进作用。畜牧业和原始农业出现后,不同自然条件的公社,生产有所偏重,逐渐产生一定的分工。公社内部,也在原来分工的基础上,逐渐出现一定的劳动分工,甚至出现了某些以手工业生产为主的家庭。分工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也促进了由集体劳动向个体家庭劳动的转化。随着分工的发展,结果“氏族制度已经过时了。它被分工及其后果即社会之分裂为阶级所炸毁。它被国家代替了。”(恩格斯语) 分工导致交换的出现,首先是公社之间的交换。随着剩余产品的增多,物物交换发展为通过货币媒介的商品交换。氏族首领逐渐把他所保管的公社的剩余产品当作个人财产来进行交换。公社之间的交换逐渐导致公社内部成员之间的交换。公社成员也逐渐把用家庭劳动生产的产品作为个人的财产。

财产的私有化是一个逐步演变的过程。首先变为私有的大约是个体家庭生产的食物,然后渐及于家庭劳动所需的生产工具,以至牲畜、住房、船筏等。各地区、各民族情况会有不同,不过,一般先是动产的私有。而土地的私有,大都经过一个公有私用的过渡阶段。通常是公社(这时多是村社)把已开发的土地暂时地分给各个家庭使用,定期重分,后来不再重分了,变成各个家庭占有。森林、草地、河流、池沼等,大都是更长期地保留公有,允许私人使用。土地是重要的生产资料,土地长期由个体家庭占有,私有制就基本确立了。以后又出现不同情况:或是允许土地买卖,成为完全的私有制,或是实行土地国有制,或是仍然保留公社所有制。

阶级是生产资料私有制的产物,而人与人之间的剥削关系则是阶级产生的基本标志,产生剥削的经济条件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出现的。这种经济条件有两个:①劳动生产率提高到能够提供一定的剩余产品。剥削是无偿占有劳动者的劳动时间或其产品。只有劳动者的劳动成果除维持自己和家庭的生活外还有所剩余,这种无偿占有才成为可能。②私有制发展到出现财产占有的不平等。私有制造成社会成员之间的贫富分化,少数富裕家庭拥有较多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从而为奴役和剥削他人创造了条件。

原始社会末期,这两个条件逐渐形成,逐渐出现了奴役他人的现象(对奴隶的使用),出现了剥削与被剥削的经济关系,产生了奴隶主和奴隶两个对立的阶级,“于是,氏族制度的机关就逐渐脱离了自己在人民、氏族、胞族和部落中的根子,而整个氏族制度就转化为自己的对立物:它从一个自由处理自己事务的部落组织转变为掠夺和压迫邻人的组织,而它的各机关也相应地从人民意志的工具转变为旨在反对自己人民的一个独立的统治和压迫机关了。但是,如果不是对财富的贪欲把氏族成员分成富人和穷人,如果不是‘同一氏族内部的财产差别把利益的一致变为氏族成员之间的对抗’(马克思语),如果不是奴隶制的盛行已经开始使人认为用劳动获取生存资料是只有奴隶才配做的、比掠夺更可耻的活动,那么这种情况是决不会发生的。”

马克思画像马克思画像

公社成员中的富裕家庭,首先是在公社中担任公职的人的家庭,如部落首领、氏族酋长、军事指挥、宗教祭司等。他们往往利用自己的职权和地位,侵占属于公有的财产,侵占成员私有的财产,成为公社中富有的贵族。随着少数富有家庭拥有的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的增多,他们就不仅有了使用奴隶劳动的经济条件,也有了使用奴隶劳动的要求,以便取得更多的收入。因为在当时劳动生产率还相当低下的情况下,只有通过役使奴隶的方式,才能榨取到少量的剩余产品。奴隶主要来自两个途径:①把战争中的俘虏变为奴隶;②把公社内部无力偿还债务的贫苦家庭的成员变成奴隶(债务奴隶),而富有家庭的家长则成为最初的奴隶主。原始公社的生产资料公有制逐步被私有制所代替,原始公社成员间的平等互助关系也逐渐被阶级剥削关系所代替。奴隶主和奴隶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和斗争,导致奴隶主阶级的有组织的暴力工具即国家的出现。这样,原始公社生产方式就完全解体了。

历史上各地区原始公社生产方式的解体,在时间上有很大差异。在东方,在古埃及、西南亚诸国,约在公元前3000年前后。在西方,克里特约在公元前2000多年,古希腊和古罗马分别在公元前1000年前后和公元前500年前后。不过,直到现在,世界上还有一些地方存在着原始公社生产方式的残余。中国从公元前21世纪的夏代开始,原始公社生产方式即已解体;但在某些少数民族地区,一直存在着它的残余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才先后过渡到社会主义生产方式。

  •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 第四卷(上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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