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拉理论最早可追溯到英国学者E.G.拉文施泰因(Ernst Georg Ravenstein,1834~1913)所提出的人口迁移七大定律。R.赫伯尔(Rudolf Heberle,1896~1991)在其《乡村城市迁移的原因》一文中对推拉理论进行了详细阐释,他认为人口的乡城迁移是由一系列力量的相互作用引起的,即受促使人离开原住地的“推力”与吸引其到另一个地区的“拉力”两种力的作用。20世纪50年代,D.J.博格(Donald Joseph Bogue,1918~2014)、劳瑞、蓝辛等分别对该理论进行了一些研究。E.S.李又将人口迁移的影响因素归纳为与迁入地有关的拉力、与迁出地有关的推力、中间障碍和个人特征等4个方面,进一步完善了推拉理论。
人口迁移的发生是由迁出地的推力(或排斥力)和迁入地的拉力(或吸引力)两种力共同作用的结果。作用于人口迁移的推力和拉力,都是由迁出地或迁入地的自然、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宗教等各种影响因素形成的。一般地说,积极的正面因素形成对人口迁移的拉力,消极的负面因素形成对人口迁移的推力。积极的正面因素形和消极的负面因素都是相对的。迁出地和迁入地同一因素的相对差异(如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也同样深刻影响对人口迁移推拉作用的大小。
经济因素一直是影响人口迁移的主要因素。迁入地一般都是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所需劳动力较多,能提供较多且多样化的就业机会和较高的收入,较高的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以及良好的社会保障、基础设施等生活水平和生活环境条件,这些因素综合形成对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地区人口的拉力,从而吸引他们迁入;与此相反,迁出地一般都是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地区,较少且单一的就业机会、较低的收入水平以及较差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生活环境条件等各种不利因素,则对本地区的人口形成一种排斥力,推动他们向外迁移到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影响人口迁移推力和拉力的主要因素以及各种因素综合形成的对人口迁移推、拉作用的相对大小,不仅因国家或地区不同而异,而且在同一国家或地区的不同发展阶段也是变化的。如根据研究,改革开放以来,形成中国省际人口迁移推拉作用的主要因素是经济因素,而经济因素形成的作用于省际人口迁移的推力和拉力,又以迁入地的拉力(或吸引力)对省际人口迁移的作用为主。
推拉理论已成为人们解释人口迁移动力机制的重要理论,得到广泛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