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5年,由《社会学年鉴》出版。著作篇幅不长,文笔简洁,旨在对交换与契约进行某种考古学研究。通过对欧洲斯堪的纳维亚、美洲西北部和美拉尼西亚等地古代社会的资料进行整理,莫斯提出了一个重要观点:人类社会原本没有市场、买卖、互赠或易物贸易,甚至连契约都没有,有的就是礼物。在莫斯看来,交换与契约总是以礼物的形式达成,理论上这是自愿的,但实际上送礼和回礼都是义务性的。对于给予、接受和回报这三种义务,莫斯总结为一种竞技性的总体呈献,其中总体性体现在古代的礼物体系是总体的,参加交换的不是个体,而是整个氏族或家庭,社会中的宗教、道德、法律、习俗都在这些互换的礼物体系中维系;竞技性指当给予者的首要目的是炫耀他所给予的多于其他给予者、当赠与变成了就展示慷慨而进行的争斗时,呈献就具有了竞技性。莫斯采用了三个具体的案例展开了论述:一是由F.博厄斯加以描述的、从温哥华到阿拉斯加的西北美洲部落的“夸富宴”;二是由B.K.马林诺夫斯基在《西太平洋的航海者》中描述的特罗布里恩德群岛上的“库拉圈”;三是新西兰毛利人的珍贵植物“通家”的交换。这三个案例共同体现了原始人中的竞技性的总体呈献。
1981年,《莫斯评论》创办,围绕这一刊物形成了一个学派,推出了一般社会学意义上的“礼物范式”,把社会看作其成员做出给予或不给予的种种决定的合力,看作由莫斯揭示出的“给予—接受—回报”循环和“收取—拒绝—留存”的补充循环之不断变动的综合结果。
著作被后世学者尊为研究人、物、社会本质关系的精悍之作,对于社会学与人类学产生了巨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