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有发布权的气象台根据气象探测资料制作。除专门编制发布的农业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外,有些气象灾害的危害对象不限于农业系统,但只要与农业有关,所发布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也可看成是农业气象预警信号的组成部分。进行农业气象灾害预警必须建立在对农业气象灾害的系统监测、灾害指标确定、灾害预报模型建立和灾害防御技术研发的基础上。
农业气象灾害预警系统由灾害监测数据管理系统、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和用户信息管理系统三个子系统组成。灾害监测数据管理子系统是农业气象灾害预警系统的基础,通过对监测到灾害数据的分析和比对,预警预测分析农业气象灾害。预警发布管理子系统是整个农业气象灾害预警系统的核心,在信息监测的基础上,通过模型分析和相关数据,实现预警分析和预警强度判断,形成准确的预警信息,向可能受灾区域进行准确的信息发布,使有关部门能及时高效选择有效方式应对灾害。用户信息管理子系统的主要功能是对用户信息进行分类并对用户反馈的灾害信息进行实时分类管理,以改进预警发布和服务工作。
预警信号由名称、图标和含义3部分构成。农业气象灾害总体上分为4级(Ⅳ、Ⅲ、Ⅱ、Ⅰ级)预警。按照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同时用中英文标识,依次代表一般、较重、严重、特别严重。根据不同的灾种特征、预警能力等,确定不同灾种的预警分级及标准。在发出预警信号的同时还应提醒公众应采取的防御措施。
预警信号通常通过电视、广播、电话、手机短信、报纸、互联网等方式发布,同时还有气象台所在地和城市的重要地段通过电子屏幕显示。非气象部门和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发布气象灾害的预警信号。农业气象灾害预警是气象部门的一项公益性业务,由各地政府提供经费支持。
中国气象局规定应发布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分为台风、暴雨、高温、寒潮、大雾、雷雨大风、大风、沙尘暴、冰雹、雪灾和道路积水共11类。各级气象部门开展农业气象灾害预警工作以来已取得显著减灾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