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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经济学

/land economics/
条目作者刘勇

刘勇

最后更新 2023-05-24
浏览 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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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土地利用过程中发生的人与地、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及其运动规律的学科。

英文名称
land economics
所属学科
农业资源与环境

土地经济学在20世纪20年代才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在此之前,一些西方古典经济学家就对土地经济的若干问题进行了研究。17世纪末,英国古典经济学家W.佩蒂[注]对级差地租、土地价格等进行了初步的阐述。之后,A.-R.-J.杜尔哥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注]等相继对若干土地经济问题进行了讨论。尤其是李嘉图对级差地租理论的系统研究,为现代西方土地经济学的建立奠定了理论基础。19世纪中叶,马克思恩格斯批判地继承了西方古典经济学理论,创立了马克思主义土地经济理论。但是,这些研究仍属于政治经济学或其他学科范畴。直到1924年,美国经济学家R.T.埃利[注]E.W.莫尔豪斯[注]的《土地经济学原理》出版,标志着土地经济学开始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此后,土地经济学的研究不断深入、完善并得到广泛传播。

中国在20世纪30年代才开始对土地经济问题进行系统和专门研究。1930年,章植的《土地经济学》是中国第一部土地经济学著作,随后其他土地经济学著作相继出版。此时期,中国土地经济学处于启蒙和初创阶段,以介绍国外土地经济学理论和逐步创立中国土地经济学为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逐步消除了土地私有制,建立起社会主义公有制。当时不少人误认为,土地公有制的建立消除了土地经济问题,造成相关研究的停滞。20世纪三四十年代“中国农村经济研究会”的一些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如陈翰笙、钱俊瑞、薛暮桥、孙冶方,对中国土地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代表作有《现今中国的土地问题》(1933)、《中国南方土地问题》(1936)等。其后,又有朱剑农的《土地经济学原理》(1946),吴文晖的《中国土地问题与对策》(1944),张丕介的《土地经济学导论》(1944),刘潇然的《土地经济学(上、下)》(1945)等相继问世。而在1949年以前的20世纪40年代,中国许多高等院校在经济系、农经系开设《土地经济学》课程。1932~1949年,肖铮在“中央政治学校”设立“地政学院”“研究所”“地政系”,培养了一批专业人才。1949年后,中国台湾地区出版了一系列土地经济学专著,包括肖铮的《平均地权本义》(1966)、《平均地权之理论体系》(1986),张德粹的《土地经济学》(1963~1979),林英彦的《土地经济学通论》(1971~1991)、《不动产估价》(1974~1993),苏志超的《不动产估价概论》(1993)、《地权、地税与土地政策》(1994),唐家柯的《不动产通论》(1993),许文昌的《土地经济学新论》(1994)等。20世纪50年代以来,中国台湾政治大学、逢甲大学、中兴大学设有地政系或地政研究所,台湾大学等也设有土地经济专业或课程,培养了专业人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20世纪70年代,中国进入了全国土地制度改革和城乡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土地经济学的教学研究工作基本中断。1978年以后,土地经济学术研究和学科建设迎来了复苏和繁荣时期。1980年11月中国土地学会在北京成立;1983年学会提出编写《中国土地经济学》专著。1981年,在经济学家于光远的倡导下,成立了中国国土经济研究会,相继出版了《国土经济研究》(1982)和《国土经济学》(1986)。1986年,国家土地管理局成立,实施土地制度改革,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和集中统一管理。同年,在中国土地学会下筹建了土地经济研究会(今土地经济分会)。1987年7月,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土地经济研究所成立,成为土地经济学术研究的主力军之一。同年,中国土地学会土地经济分会成立。全国高等院校的土地管理院系、研究机构也相继成立。例如,中国人民大学土地管理系(1988)、南京农业大学土地管理学院(1992)、浙江大学东南土地管理学院(1995)、华中农业大学土地管理学院(1996)、北京农业大学(今中国农业大学)土地资源与管理系(1999)等,形成了包括大学专科、本科、硕士、博士的教育体系。同时,土地经济学术研究成果丰硕,形成了完善的教材和参考书体系,包括毕宝德、黄贤金、刘书楷、曲福田等编著的不同版本的《土地经济学》教材。中国土地经济学研究和学科建设开始进入了全面繁荣阶段,出版了一系列重要的研究成果和专著。

土地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土地经济运行中的人与地关系、人与人关系。研究课题包括土地的分配、使用、买卖、交换、占有、赠予、继承、租赁、抵押等。土地经济学的研究领域一般包括三个方面,即土地资源利用、土地财产制度和土地资产流转。土地资源利用指土地资源在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分配与使用,具体包括土地资源调查与评价、土地利用规划与计划、土地分区利用、土地集约利用、土地规模利用、土地可持续利用等方面的经济问题,即研究的是人与地之间的经济关系问题。土地财产制度指土地财产的权属制度,具体包括土地所有制、土地使用制、土地国家管理体制等,即土地利用中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经济问题。土地资产流转指土地资产的市场流转和随之产生的土地价值实现问题,具体包括土地市场土地租金土地价格土地金融土地税收等,即土地利用中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

土地经济学研究特点:①国度和地域的差异性。土地经济学是一门部门经济学或要素经济学,属于实用经济学科,必须密切结合本国或本地的经济发展实际。而各国土地经济学学科研究重点和研究成果的差异性,恰恰体现了各国经济发展实际的差异性。②研究重点的阶段性。土地经济学研究必须服务于社会实践。随着各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变化,土地经济研究的领域和重点也随之发生变化。③土地经济学术研究日益深化和细化,已细化出多个子学科。

土地经济学的基础性作用主要表现在土地学科建设、发展与实践的全过程中。土地经济学的发展为其他土地学科的发展提供了相关理论和方法基础。20世纪八九十年代,中国土地估价、土地生态经济、土地政策、土地行政等学科的产生与发展,是以土地经济学科为基础的。因此,土地经济学在土地学科建设中具有原生性、基础性作用,通过土地经济学的发展,有效地推进了相关学科的发展。例如,将土地经济学的理论与方法引入土地利用规划学,可以增强土地利用规划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地租地价、土地税费、土地产权等制度的完善,有利于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不断提高中国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的效率。

截至2020年,土地经济学已基本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学科体系,形成了相对认同的研究对象和研究领域。此学科的建设与发展有效地促进土地学科体系的理论性、科学性以及应用性。土地经济学也是经济学的一个分支,是一门应用经济学、生产要素经济学。土地经济学作为经济学的分支,其研究领域为土地资源经济、土地财产经济、土地资产(资本)经济问题,分别涉及土地实物、土地财产及其货币表现。土地经济学是应用经济学的原理,探讨土地问题产生的原因、演变及影响,研究土地问题的解决途径,以增进社会福利和改善人居环境。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土地经济关系日益复杂化,土地经济学的研究领域也日益拓宽。为适应这种需要,已从土地经济学的一般原理中,分化出城市土地经济学、农村土地经济学、土地资源经济学、土地生态经济学、土地市场学、土地资产估价学、土地金融学等学科。

土地经济学在土地学科体系中具有先导性。随着社会的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投资日益国际化,土地经济学科的先导性作用亦更加突出。土地经济学的先导性发展,以及土地问题的分化,推进了土地学科体系的形成与发展。今后,土地经济学的理论研究,需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土地经济学原理为指导,各国各地区积极吸收和借鉴其他国家或地区土地经济学研究的新成果,紧密结合本国本地区实践,对土地经济活动中的重大课题进行全面、深入和系统的研究。在加强和完善土地经济学学科体系的同时,为土地使用制度和管理制度的深化改革和土地合理利用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

  • 毕宝德.土地经济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 黄贤金,张安录.土地经济学.北京: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08.
  • 黄贤金,陈志刚,钟太阳.土地经济学.北京:科学出版社,2009.
  • 刘书楷,曲福田.论发展中的土地经济学及其学科建设.中国土地科学,2003,17(4):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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