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经济学在20世纪20年代才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在此之前,一些西方古典经济学家就对土地经济的若干问题进行了研究。17世纪末,英国古典经济学家W.佩蒂[注]对级差地租、土地价格等进行了初步的阐述。之后,A.-R.-J.杜尔哥、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注]等相继对若干土地经济问题进行了讨论。尤其是李嘉图对级差地租理论的系统研究,为现代西方土地经济学的建立奠定了理论基础。19世纪中叶,马克思、恩格斯批判地继承了西方古典经济学理论,创立了马克思主义土地经济理论。但是,这些研究仍属于政治经济学或其他学科范畴。直到1924年,美国经济学家R.T.埃利[注]和E.W.莫尔豪斯[注]的《土地经济学原理》出版,标志着土地经济学开始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此后,土地经济学的研究不断深入、完善并得到广泛传播。
中国在20世纪30年代才开始对土地经济问题进行系统和专门研究。1930年,章植的《土地经济学》是中国第一部土地经济学著作,随后其他土地经济学著作相继出版。此时期,中国土地经济学处于启蒙和初创阶段,以介绍国外土地经济学理论和逐步创立中国土地经济学为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逐步消除了土地私有制,建立起社会主义公有制。当时不少人误认为,土地公有制的建立消除了土地经济问题,造成相关研究的停滞。20世纪三四十年代“中国农村经济研究会”的一些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如陈翰笙、钱俊瑞、薛暮桥、孙冶方,对中国土地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代表作有《现今中国的土地问题》(1933)、《中国南方土地问题》(1936)等。其后,又有朱剑农的《土地经济学原理》(1946),吴文晖的《中国土地问题与对策》(1944),张丕介的《土地经济学导论》(1944),刘潇然的《土地经济学(上、下)》(1945)等相继问世。而在1949年以前的20世纪40年代,中国许多高等院校在经济系、农经系开设《土地经济学》课程。1932~1949年,肖铮在“中央政治学校”设立“地政学院”“研究所”“地政系”,培养了一批专业人才。1949年后,中国台湾地区出版了一系列土地经济学专著,包括肖铮的《平均地权本义》(1966)、《平均地权之理论体系》(1986),张德粹的《土地经济学》(1963~1979),林英彦的《土地经济学通论》(1971~1991)、《不动产估价》(1974~1993),苏志超的《不动产估价概论》(1993)、《地权、地税与土地政策》(1994),唐家柯的《不动产通论》(1993),许文昌的《土地经济学新论》(1994)等。20世纪50年代以来,中国台湾政治大学、逢甲大学、中兴大学设有地政系或地政研究所,台湾大学等也设有土地经济专业或课程,培养了专业人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20世纪70年代,中国进入了全国土地制度改革和城乡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土地经济学的教学研究工作基本中断。1978年以后,土地经济学术研究和学科建设迎来了复苏和繁荣时期。1980年11月中国土地学会在北京成立;1983年学会提出编写《中国土地经济学》专著。1981年,在经济学家于光远的倡导下,成立了中国国土经济研究会,相继出版了《国土经济研究》(1982)和《国土经济学》(1986)。1986年,国家土地管理局成立,实施土地制度改革,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和集中统一管理。同年,在中国土地学会下筹建了土地经济研究会(今土地经济分会)。1987年7月,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土地经济研究所成立,成为土地经济学术研究的主力军之一。同年,中国土地学会土地经济分会成立。全国高等院校的土地管理院系、研究机构也相继成立。例如,中国人民大学土地管理系(1988)、南京农业大学土地管理学院(1992)、浙江大学东南土地管理学院(1995)、华中农业大学土地管理学院(1996)、北京农业大学(今中国农业大学)土地资源与管理系(1999)等,形成了包括大学专科、本科、硕士、博士的教育体系。同时,土地经济学术研究成果丰硕,形成了完善的教材和参考书体系,包括毕宝德、黄贤金、刘书楷、曲福田等编著的不同版本的《土地经济学》教材。中国土地经济学研究和学科建设开始进入了全面繁荣阶段,出版了一系列重要的研究成果和专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