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业在古代是有关国计民生的重要生产部门,常与盐业一起受封建政府的控制,作为增加财政收入和加强封建统治的手段。战国时,冶铁是重要的官营手工业,产品供国家军队需用,但市场上流通的铁器则归私人经营,以此致富的人不在少数。铁官的设立有个过程。周代建山海之官,春秋以前由“虞”官管理手工业,山东临淄出土“齐铁官丞”之印,说明东周的齐国已有铁官。秦在商鞅变法后置铁官,把冶铁业全部收归官营。司马迁的祖先曾为秦铁官,秦印中有“右冶铁官”印,睡虎地秦墓竹简中亦载有“左采铁”“右采铁”的官职。汉代冶铁手工业空前发展,管理冶铁的机构扩大,职官组织也系统化,但铁官的设、罢和隶属常有变化。西汉初年治粟内史(后改为大农令,再改为大司农)下设铁官。地方郡、县、侯国设铁官49处,据《汉书》和《史记》记载,产铁的县设大铁官,管理铁的冶炼、铸造和贸易。不产铁的县设小铁官,管理铁器铸造和贸易。铁官的任命由大司农或郡守负责。官营作坊中设官吏,具体管理生产,并特设司隶官掌管作坊内徒隶和巡察事务。产铁多的郡,设铁官多人和作坊数处。对多处作坊统一编号,系统管理,如河东郡(东一、东二、东三、东四)、河南郡(河一、河二、河三)等。汉代铁官管理系统的建立,反映当时冶铁业的规模、产量已经很大。古代铁官印文拓本如图1所示,出土有铁官铭文的铁质工、农具的拓片如图2所示。
魏晋南北朝到宋元以后的铁业管理机构,时设时撤,职官名目变化繁多。南北朝时期的官冶,曾以军队加以控制和管理,所以铁器铭文则有“渑池军左”“左冶”“右冶”等。宋代主管冶金生产的机构有监、冶、务、场。元以后的官冶铁器铭文除仍以地名作标志外,还铸其年号;铁官仍设中央和地方两级管理,其职责则从直接分配产品逐渐变化为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