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于英格兰萨福克郡的斯特拉特福德。1163~1170年担任约克郡郡长。1173年出任兰开夏郡郡长。1174年在阿尼克之战中率领军队击败入侵的苏格兰人,俘虏了苏格兰国王威廉一世。1174~1179年担任威斯特摩兰郡郡长。1175年起再度担任约克郡郡长。1176年成为王室法院的法官及北部巡回区巡回法官。1180~1189年担任亨利二世的首席政法官。其间,亨利二世完成了奠定英国普通法基础的司法改革。在亨利二世海外巡视期间,成为英格兰实际上的统治者。1189年亨利二世去世之后,遭理查德一世免职并被拘禁,直至支付了15000镑后才重获自由。此后不久,参加了第三次十字军东征,并于1190年秋季在阿卡围城战役中去世。
格兰维尔的《论英格兰王国的法律与习惯》是英国首部体系化法律著作,完成于12世纪80年代,以王室令状及王室法院的司法救济为线索组织全书写作,重点关注王室法院的司法活动,全面反映了亨利二世统治晚期普通法的概貌,被认为是对亨利二世司法改革的总结,展现了当时英国法的三大特征:重视令状、依赖既判案例、大量援引罗马法,被誉为“英格兰法学的皇冠和鲜花”。但该书的实际作者存在争论,格兰维尔的外甥及秘书H.瓦尔特、G.德-鲁西、R.菲茨-奈杰尔都被认为可能是真正的执笔者,该争论迄今尚无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