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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称

最后更新 2023-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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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印度大乘佛教瑜伽行派论师,佛教因明大家。生卒年不详。

原语种名称
Dharmakīrti
所属学科
宗教学

  据多罗那他《印度佛教史》第26章的记载,法称生于南印度睹梨摩罗耶国。早年习婆罗门教各种学派的教理,后学佛法,赴中印度那烂陀寺护法出家,习唯识学。后从陈那弟子自在军学《集量论》,成绩优异。后对《集量论》作评释,进一步发展了陈那因明学说。其要点为:①强调现量“无错乱”,是真实的、纯粹的感觉,不是错觉。②现量的认识对象——自相,“为胜义有”,是真实的存在,具有“起识”的功能。③认为现量必须是“亲证”的。④改革三支作法,主张合因、喻为一体,颠倒其顺序,将喻体提前,并把同喻、异喻分开单独列式,宗支常常省略。⑤将因区分为自性因、果因、不可得因三大类,进一步明确了因明比量的格式。⑥废除因过中的“不共不定”的规定。他对种姓制度持批判态度,在其《金刚针论》中指出:吠陀非正理,所有婆罗门法,道理亦非。主要著作为《释量论》《定量论》《正理滴论》《因滴论》《成他相续论》《诤正理论》(以上存藏译本、梵文本或部分梵文本)及《观相属论》(存藏译本),合称“因明七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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