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污染物控制来说,临界水平是指不会对植物、动物及生态系统造成严重影响的污染物浓度最高值。
临界水平的确定,最关键的是构建胁迫因子(包括污染)和受影响对象间的暴露响应关系。如果暴露响应曲线不是一直单调增加或减少的,其存在的拐点就是临界水平。有时以受影响生物或生态系统的特征指标降低不超过某个百分数为控制目标,确定胁迫因子的临界水平。如对于污染物控制,可以生物量或产量损失不超过5%的污染物浓度值或剂量作为临界水平。有时还可以生物没有出现明显受害症状(如空气污染造成叶片表面伤害症状)的污染浓度值或剂量作为临界水平。
对于不同的胁迫因子,常见的临界水平指标有:①安全浓度,即不会对生物或生态系统产生明显伤害或影响的污染物浓度值,是最简单的临界水平指标。由于污染物浓度容易被监测,因此从污染控制角度其操作性最好,特别是对容易引起生物急性危害的污染物来说,意义更大。②最大日负荷,即对生物或生态系统不会造成明显影响的一日内最大污染物摄入量或吸收量。主要是考虑生物对污染物具有一定的降解能力和生物的日周期活动规律,也是一种容易观测和监督管理的指标。③5%危害浓度,即当受影响的生物或生态系统的功能下降超过5%时的污染物浓度。一般认为5%危害浓度时的污染物影响已经超过了生物能够忍耐或自我恢复的能力。从实际观测角度看,只有危害程度超过5%时,污染物临界水平才能够被可靠地量化。
临界水平作为制定生态环境质量基准或标准的重要依据,不但与生态保护、污染控制和环境管理的目标要求有关,而且与生态环境现状和社会经济发展能力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