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退化、荒漠化是许多国家关注的重大经济、社会和环境问题。1977年,联合国荒漠化问题会议制订了《联合国防治荒漠化行动计划》。1992年,在里约举行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的一个主要议题就是如何解决荒漠化问题。《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于1994年6月17日在法国巴黎外交大会通过,并于1996年12月26日生效。中国于1994年10月14日签署该公约,于1997年2月18日交存批准书,并于1997年5月19日生效。
该公约条文共40条,由导言、总则、行动方案、科学和技术合作以及支持措施、机构、程序、最后条款7个部分组成,并且包括了非洲地区、亚洲区域、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区域、地中海北部区域、东欧和中欧区域5个执行附件。公约的核心目标是由各国政府共同制定国家级、次区域级和区域级行动方案,并与捐助方、地方社区和非政府组织合作,以应对荒漠化的挑战。期望在发生严重干旱和/或荒漠化的国家,特别是在非洲,防治荒漠化,缓解干旱影响,协助受影响的国家和地区实现可持续发展。
截至2020年,《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的缔约方共有197个国家。公约缔约方大会是公约的最高决策机构,第一届缔约方大会于1997年10月在意大利罗马召开。1997~2001年,每年举行一届,从2002年以后每两年举行一届。2015年10月12~23日,《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第十二届缔约方大会在土耳其首都安卡拉召开。大会以2015年后可持续发展目标与土地退化零增长目标为重点,讨论了《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发展方向和工作计划。2017年9月6~17日,《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第十三届缔约方大会在中国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召开。2019年9月2~13日,《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在印度新德里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