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兼顾水体、岸线和滨水空间三个层面的功能,使其功能配置相互协调,形成完善合理的水系空间体系。以达到湿地生态安全、净化水体以及体现湿地景观等的功能。
湿地水系规划既要满足游憩观赏的需要,又要满足生态保护的需要。规划包括三个层次:①湿地水系规划要满足所在城市或流域的水系规划要求,满足整体的供排水、防洪、景观等系统结构及其对湿地水系的功能要求。②要考虑湿地层面内整体水系的水源和水质保障,保证湿地水系的自由贯通、自然循环,强调维持和恢复水系生态过程及格局的连续性和完整性。③以人的观感和接触为切入点,满足生态诉求和人为景观诉求两方面,通过水系规划来实现湿地生态生境的营造和强调人的亲水性、湿地景观的易达性与互动性。
湿地水系整体规划中应遵循以下四条原则:①自然原生性原则。湿地水系规划中,保证水系动脉的通畅和弹性是实现整个湿地生态系统健康的必然选择。所以遵从自然,保留水系的自然特征,让其在自然状态下发育,为水系留有足够的空间,利于湿地防洪减排,保证湿地生态安全。②连通性原则。湿地水系中的上下游水体、地上水与地下水、水系水平面上的河湖渠道的交叉联系,需要形成流动的水系网络,并提供整体的、连续的生存环境。③功能性原则。湿地水系规划是湿地动植物发挥功能的前提,湿地植物因水而生,动物依水而存活。要将水系规划作为湿地分区、景观结构、滨水景观设计、植被布局、动物分布等设计构思的根本和落脚点。④防污染原则。湿地水系规划中不仅要保证源头水质,还要考虑湿地保护和利用过程中有可能带给水质的影响,注重综合保护与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