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联合国大学发表的《关键环境问题报告》(SCEP)首次提出了生态系统服务的概念,同时列举了生态系统对人类社会的环境服务功能。美国生物学家P.R.埃利希(Paul Ralph Ehrlich,1932~)、R.科斯坦萨(Robert Costanza,1950~ )等学者先后进行了生态系统环境服务功能、自然服务功能的研究,指出生物多样性的丧失直接影响着生态系统服务功能。1997年,科斯坦萨在《自然》上发表的论文为大区域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提供了可借鉴的方法,在国际上引起了广泛关注。
中国关于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的研究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20世纪80年代,中国林学会开展了森林综合效益评估研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随后开展了自然资源核算及其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研究。此后,诸多生态学家、经济学家均从不同维度上对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进行了评估和测算。中国国家林业局和国家统计局于2014年公布了中国森林生态系统每年提供的主要生态服务的总价值核算结果,其中涉及森林涵养水源、保育土壤、固碳释氧、净化大气环境、森林防护、生物多样性保护、森林游憩7类13项服务指标。
生态系统服务的基础和保障来自生态系统功能及其过程。根据学界最广泛使用的千年生态系统评估项目的分类标准,生态系统服务主要包括四大类:①支持服务,如土壤形成、光合作用、初级生产、营养循环、水循环等。②供给服务,如食物、纤维、燃料、基因资源、生物化学物质、天然药材和药物、装饰资源、淡水等。③调节服务,如空气质量调节、气候调节、水分调节、侵蚀调节、疾病调节、害虫调节、传粉、自然灾害调节等。④文化服务,如文化多样性、精神和宗教价值、游憩和生态旅游、审美价值、知识系统、教育价值等。
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方法可分为定性和定量两大类。其中,定性方法着眼于评估某生态系统比另一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价值高低;而定量方法则将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进行货币化,包括直接市场法、揭示偏好法(替代市场法)和陈述偏好法(假想市场法)3大类。
生态系统及其过程是复杂的、动态的。现有评估方法大多是针对静态瞬时价值的评估。该领域的发展趋势是建立动态评估的模型。对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准确评估,是有关部门制定包括生态补偿政策的重要基础。同时,如何将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以强调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也是未来的研究和实践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