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工程项目设计单位应收集或由业主提供项目所在国、地区与选矿厂设计相关的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
中国与选矿厂设计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等。
与选矿厂设计相关的国家法律主要有资源类法律、环境保护类法律、安全消防类法律、水资源保护类法律、水土保持类法律、职业卫生类法律、节约能源类法律、建筑类法律、供配电类法律等。
与选矿厂设计相关的行政法规主要有矿山安全法实施类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类条例、安全生产管理类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类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类条例、地质灾害防治类条例等。
与选矿厂设计相关的部门规章主要有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类、编写提纲类、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类、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类、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类、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类等。
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是由省、直辖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