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学者A.范热内普曾为民俗学下了一个定义:民俗学是一门研究民间习俗与民众生活方式的科学。这一定义突出了对民众生活方式的关注。
民俗学
研究民间风俗习惯的一门科学。
- 英文名称
- folklore
- 所属学科
- 社会学
民俗学,英文称folklore。因这个单词又有民俗的意思,故近年来西方一些学者开始使用folkloristics指称民俗学以示区别。作为一门新兴学科,欧洲民俗学发端于19世纪初期的德国,代表人物为格林兄弟。一般认为,1812年,即格林兄弟《儿童与家庭童话集》(中译名《格林童话集》)的出版标志着民俗学学科的诞生。但英文folklore一词,则是在1846年首先由英国考古学家W.J.汤姆斯(William John Thoms,1803~1885)提出的。此前,民俗学在德国被称为人民学(volkskunde),在英国及欧洲其他国家被称为大众古俗(popular antiquities)或大众文学(popular literature)。1846年,汤姆斯在写给《雅典娜神庙》杂志的信中指出,该刊发表的文章显示出对于“大众古俗”或“大众文学”深感兴趣,与其说是一种文学,不如说是一种知识,所以用一个合成词来表示更为恰当,即Folk-Lore——民众的知识。此后,这一学科便以这一名称风靡欧洲。1878年,英国民俗学会成立,并创办了第一份民俗学杂志《民俗学刊》。1888年,美国民俗学会成立。随后,学术著作大量涌现、学人辈出、学派林立,民俗学在欧美各地普遍发展起来。中国、日本、韩国等东亚国家的民俗学研究也紧扣国家社会的现实需要,有着不俗的学术表现。
中国现代民俗学发端于20世纪初。辛亥革命后,一些思想进步的文人在知识界掀起一场文学革命,首先以批判儒家学说和提倡运用自由的、口语化的白话文为先声,以便人们自由地表达思想感情。中国民俗学研究正是在这种关注民众的背景下产生的。当时聚集了众多文化精英的北京大学成为新文化运动的中心。为表明自己的反抗精神和新文化与旧文化分庭抗礼、彻底决裂的决心,人们一反过去贵族化、古典、高雅的研究方向,转而把目光投向当时被认为是“下里巴人”、难登大雅之堂的村野小民的创作。1918年2月,北京大学设立“歌谣征集处”,1920年成立“歌谣研究会”,并于1922年创办《歌谣周刊》。截至1925年,搜集到上万首民谣,取得丰硕成果。1928年,中山大学正式成立“民俗学会”,出版民俗学期刊《民俗》周刊。20世纪30年代初,杭州成立了“中国民俗学会”。到1949年,中国民俗研究已取得一定成果,出版了一些民俗学研究著作,其中包括顾颉刚的《孟姜女故事研究》《吴歌甲集》,董作宾的《看见她》,江绍原的《发须爪——关于它们的迷信》,刘经庵的《歌谣与妇女》,茅盾的《中国神话研究》等。1983年全国性的学术组织——中国民俗学会成立,1998年开始在高等学校设置民俗学(含民间文学)二级学科,开设民俗学专业课程与通识课程,招收博士与硕士学位研究生,成长起一大批学者,有价值的学术著作不断涌现。中国民俗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得以重建和复兴,历史民俗学、实践民俗学、生活文化研究正成为学术研究的新趋向。
民俗学的学科目标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的国度有较大的差异。在民俗学初兴的英国,它的研究主要是为了寻找减轻城市化过程中的城乡生活摩擦,以及缓解殖民者与被殖民者之间的矛盾。英国民俗学者C.S.班妮(Charlotte Sophia Burne,1850~1923)认为民俗学“有一个非常实用的效果,当然会从这种研究中生出来,即统治国对于隶属民族可以从此得到较善的统治方法”。了解民众的思想状态是为了精神控制,因此那时的民俗学有着非常功利的目的,所以只关注精神信仰。德国民俗学与民族学是同一个词,研究的目的是寻找民族精神。格林兄弟的民俗学研究直接服务于德国民族文化建设。法国在19世纪前期受德国民俗学影响,认为法国的民间诗歌体现了法国的民族精神;19世纪末期到20世纪初,英国受人类学派的影响,认为民俗学重建的是人类进化史,不是民族精神。日本民俗学兴起之初的“乡土研究”也是为了民族文化建设的需要。1913年,柳田国男与高木敏雄(Toshio Takagi,1876~1922)创办了《乡土研究》杂志,该杂志辑录与研究民间传承文化。
中国的民俗学在五四运动后得以开展,同样与民族的醒觉意识相关。民众被作为民族文化复兴的力量,自然重视他们的全部文化内容。在当代,民俗学的学科目标与前人相比没有那么直接的政治使命与社会责任感,主要是从科学的角度研究民间传承文化的学术特性,及传承演化规律。当然,理解并参与推动人民生活向良善方向进步,协调社会治理过程中的官民关系,同时增进特定群体的文化认同并促进人类之间的相互理解与尊重,是民俗学追求的学科目标。
关于中国民俗学的结构体系,钟敬文在《建立中国民俗学派》一书中有专门的论述。这种结构体系包括理论民俗学、记录民俗学、历史民俗学3部分。
对理论民俗学的研究可分为两部分:①基础理论研究。有两种表现,一是对一般概念、范畴、学科构架与思想方法论等的研究;二是对具体民俗事象综合的或单一的、整体的或局部的理论研究,如对中国洪水神话的研究就是个案的理论探讨。如果是对民间文学艺术的研究,就是一种既非概括,又非单一的中间形态的研究。②应用民俗研究。就是从现实生活需要出发去探讨传统民俗中有哪些因素、成分能够为社会服务。如传统的工艺民俗、民俗旅游、环保民俗等。
民俗是一种民众文化事象,民俗事象的理论研究是建立在资料搜集的基础之上的,对于民俗资料的记录,有一个深入观察、体验及科学表述的问题,因此民俗资料的记录、整理也有着学科特色,这就是记录民俗学,也可称为“民俗志”。
一般民俗学只讲上述两类,但中国历史悠久,并且文化传承没有中断,民俗历史资料丰富,口头传承的影响十分巨大,因此历史民俗学的研究十分必要。历史民俗学包括民俗史与民俗学史两大部分,这两大部分也互相关联,在中国古代往往交织在一起,民俗史的叙述中有理论,民俗学史的讨论也离不开具体资料。对于中国学者来说历史民俗学的修养不可或缺,否则很多事情就无法理解。
民俗学有区别于其他学科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民俗学研究的对象是民众的生活文化,因此对民众生活情形的实际资料的获得,需要运用田野调查的方法;还有与田野调查相互补充的文献梳理与文本分析的方法。中国人有重视文献的传统,如地方志是“一方之全史”,民俗志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地方民俗就得利用这些乡邦文献(包括地方学者的民俗记录),此外地方的碑刻是一种特殊的文献,它同样记录着民众的思想与生活。这都属于民俗文献考察的范围。文本分析方法是研究性的方法,它适用于对有形的文献与无形的口头讲述的分析,如对唱本、宝卷及歌谣、故事的结构意义的分析,这是其他学科很少用的,将它与田野作业结合就能很好地服务于民俗研究。历史地理研究法是以历史的发展线索与地理分布相结合的方式来考察与研究民俗的方法。它兴起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芬兰。创立人是语文学家兼民俗学家科隆父子(Julius Leopold Fredrik Krohn,1835~1888;Kaarle Krohn,1863~1932)。科隆父子认为民间文化(主要是民间文艺作品)有一个从素朴简陋向繁复精美的演变过程。它有原始形态、最初的发生时间与原始发祥地。历史地理研究方法就是通过对不同地区的相关民间文化的异文做比较,对题材模式的迁徙和流变状况进行探索,力图确定其形成时间和流布的地域范围,从而追寻到其原初形态与发源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