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俗的观念始于周代,《周礼·天官·大宰》中有:“六曰礼俗,以驭其民。”西周时期,社会生活中的各种习俗,包括人们的衣食住行、人生礼仪、四时八节、祭祀占卜等都被纳入礼制化的轨道,呈现出礼俗合一的景象。秦王朝统一六国以后,在秦国礼制的基础上,兼收并蓄其他各国的礼俗,形成“秦礼”,并用来规范和修正各地的风俗,对社会风俗加以控制和约束,最终形成一种独特的礼俗文化。秦汉以后,汉族的风俗也有许多以“礼俗”的形式传承下来。
学者邓子琴在其著作《中国礼俗学纲要》中认为:“凡依理智的指导形成之惯习,构成一定之仪式,而流行于一般社会中者,谓之礼俗。”礼俗是中国特有的文化概念,是礼与俗这两个独立词汇的组合。礼的本意是文化制度,俗是生活习惯,它们分属于不同的社会范畴。但礼与俗关系又非常密切,礼起源于俗,礼以俗为基础,“礼本于俗”;而俗常常受制于礼,即“以礼节俗”,这样俗中就有礼的成分,礼与俗在互动、交汇中构成了礼俗。中国传统社会中常将礼俗作为概括社会整体文化的表达,但一般说礼俗时,还是将其限定在社会生活的礼仪习惯中。传统礼俗主要包括交往礼俗、人生礼俗、岁时礼俗、祭祀礼俗等。人生礼俗又可细分为诞育礼、冠礼、婚礼、寿庆礼、丧礼等。将礼俗合二为一,是中国儒家传统思想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即将各种习俗,如婚俗、丧俗等加以规定,从而变化为婚礼和丧礼,使风俗礼制化,并以此作为教化百姓、维护社会稳定和传统等级制度的手段。
礼俗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规范之一,无论在政治制度、法律、社会关系方面,还是在人们的价值观念、行为模式和宗教仪式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