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通过曼哈顿计划成功研制并使用原子弹以后,便着手启动原子能运用于舰艇动力的研发工作。1947年,美国成立原子能委员会,负责开发和试验舰艇核动力;海军负责制定舰艇核动力总体需求,建造、运行和退役舰艇核动力装置,将退役反应堆交能源部处置,两个部门分头管理舰艇核动力项目。美国“核潜艇之父”H.G.里科弗认为,这种分头管理的体制不利于海军反应堆计划发展,在其努力下,1948年两个部门联合组建了一个半独立机构——隶属现在核军工管理局(NNSA)的海军反应堆办公室。海军反应堆办公室作为海军反应堆计划的总部和管理机构,统一管理海军反应堆计划实施,从反应堆设计、开发、运行,到反应堆装置的退役、处置,确保反应堆装置的可靠运行,并满足海军现在和未来国防对新核推进装置的需求。海军反应堆办公室具双重属性:在海军内,是海军海洋系统司令部的一部分,称为“核推进部”,代号NAVSEA08;在能源部内,是核军工管理局的一部分,称为“海军反应堆办公室”。
在海军反应堆计划的推动下和海军反应堆办公室的高效管理下,美国从20世纪50~80年代,先后建成了世界上第一艘核潜艇——“鹦鹉螺”号,建成了世界上第一艘核动力航母——“企业”号,先后研发了SW、SG、SC等系列潜艇反应堆,研发了AW、AG等航母反应堆和DG水面舰艇反应堆,为美国打造“核海军”奠定了坚实基础,取得了显著成效。
为巩固完善美国舰艇核动力发展机制,1982年起,美国相继发布了12344号总统令及相关授权法,进一步确立了海军反应堆计划及其管理模式的法定地位。海军反应堆办公室主任由国防部长和能源部长共同推荐,必须经总统批准后任命,任期8年。
美国海军反应堆计划以每年10亿美元以上的经费投入继续加大舰艇核动力研发工作,直接支撑了美国“弗吉尼亚”级核潜艇(装备S9G反应堆)、“福特”级航母(装备A1B反应堆)等最新舰艇装备服役美国海军,继续为美国全球战略实施和保持海军装备技术领先提供强大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