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民主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兴起于西方的概念,相关的概念还有数字民主(digital democracy)、虚拟民主(virtual democracy)、远程民主(tele democracy)、赛博民主(cyber democracy)等。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随着电视网络、电话网络、计算机网络等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人们开始关注应用现代科技解决民主政治中的问题,电子民主成为改进现行代议制民主政治体制的一种积极尝试。
1982年,美国学者T.贝克尔发表了题为《电子民主:将权利归还于民》的文章,提出可以通过电子民主的手段来逐步实现公众对国家管理的直接参与。电子民主倡导者美国学者S.克利认为,“电子民主是民主主体在本地社区、地区、国家和全球层次的政治过程中对信息与通信技术和战略的使用”,其中民主主体包括政府、当选的官员、媒体、政党与利益团体、公民社会组织、国际政府组织和公民(选民)。
电子技术实现不同战略层次的制度变革可分为通过电子手段的直接民主、通过电子手段的代议制、通过新媒体培育公民社会三个层次。电子民主强调政治参与的核心价值,目的在于利用新技术增加各种类型的政治参与,让民主在制度和结构上变得更具参与性。
新媒体时代,以公民直接参与为主要导向的电子民主包含组织对个体和公民对组织两方面。组织对个体方面,政府或者政党组织利用信息技术为公民提供服务,加强与公民的交流合作,促进民主政治建设。公民对组织方面,公民利用新媒体技术向政府、政党等公共权力组织机构反馈信息、表达意见,监督和影响公共政策的制定。其主要形式有在线政务公开、在线民意调查、在线立法、在线选举、候选人和选举人的电子交流等。网上民意调查、网上候选人公示、政务公开等电子民主形式正在中国逐步开展。
电子民主扩展了政治参与的渠道,改善了政治参与的途径和手段,增强了民众政治参与的广度与深度;削弱了政府官员信息集权控制能力,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有利于信息共享,具备政治参与的信息基础;有利于增强公众政治参与的信赖感、责任感,提供了参与型政治文化生长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