溢流污染主要针对截流式合流制系统,降雨时超过截流能力而排入水体的合流污水会对城市水体水质产生较大的影响。溢流污染控制是国际上许多国家都长期面临的重大问题。欧美等国家对于溢流污染的研究已逾半个世纪,根据不同的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发展水平、自然条件差异等从政策、规划、标准、技术措施各不同层面采取了系统的控制方案,也取得了一定成效。而中国对溢流污染控制的研究起步较晚,随着海绵城市建设、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等相关工作的开展,溢流污染控制问题已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
国际上对于合流制溢流污染控制主要采取的措施包括雨污分流改造、蓄排结合提高合流制截流倍数,以及通过源头减排(低影响开发)设施从源头削减进入管渠的径流量。
结合海绵城市建设理念,雨水应就近排入源头减排设施,就地入渗或经过滤处理后再排入市政雨水管道。源头减排设施对雨水径流量和其中污染物的削减作用能有效降低雨水径流污染排放,减少合流制溢流频次,或截流调蓄处理规模。“灰绿结合”逐渐取代传统的灰色基础设施控制理念。
对合流制系统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涉及整个系统内建筑小区和市政的管道改造,实施周期长、难度大且涉及的管理部门多;如果采用蓄排结合方式提高截流倍数,则需要统筹截流调蓄设施和下游污水系统的负荷。因此,对于合流制溢流污染控制,应综合考虑建设成本、实施可行性和工程效益,经技术经济比较后选择合适的技术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