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台西村的高台地上,北临滹沱河故道。面积约10万平方米。1965年发现,1973~1974年发掘,发掘面积近1900平方米。2006年,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发现遗迹主要有房址、水井、灰坑、墓葬等。房址分早、晚两期,早期为半地穴式建筑;晚期为木质梁架的地面建筑,建筑骨架尚存,屋顶有硬山顶、平顶和斜坡顶等类型,山墙上留有风窗。其中一座房址平面呈曲尺形,由六个长方形单室组成。此外,14号房址形制较特殊,建在高出地面1米的台基上,平面呈阶梯形,无前墙,只有密排的柱穴,进门处有台阶,可能是一座斜坡式屋顶的房子。屋内堆积大量灰烬和陶容器,还有大量的桃、李、枣等植物种仁及重8.5千克的人工培植的酵母。在房屋附近发现两眼水井,井内均有木质井盘,井底见有木桶、陶罐等汲水用具。这种情况表明,这里很可能是一座酿酒作坊。部分灰坑内有葬人现象。
墓葬多为长方形竖穴土坑墓,最大的一座长3.4米、宽1.5米,大型墓葬有棺有椁,带腰坑,有殉人和殉狗的现象。随葬品绝大多数是陶器,器形以鬲、大口罐最多,少数较大的墓用青铜器随葬,此外还有骨器、玉石器、漆器、货贝等。随葬的青铜礼器和陶器与郑州、安阳典型的商文化风格一致,属于较为单纯的商文化墓葬。铜匕带环首的作风和青铜钺的形制与北京刘家河商墓所出相同。14号墓中出土了中国迄今最早的医疗器械“砭镰”。112号墓出土的一件铁刃铜钺,经过检测,确定铜钺刃部使用的是陨铁,说明当时人们已经对铁的性能开始有所认识,是中国最早使用铁的例证之一。
出土遗物包括陶器、石器、骨角器、蚌贝器、漆器、甲骨、纺织品、植物种仁。陶器以灰陶为主,其次是红陶、黑陶,也有少量的白陶、硬陶和原始瓷器等,器形有鬲、鼎、甗、斝、爵、盆、罐、大口尊、尊、壶、瓮、碗、簋、豆、盘、觚等。在一些陶器上发现有陶文符号,主要为数目字,此外还有臣、止、乙、丁、鱼、大、刀、矢、戈等字,还发现有少量硬陶。青铜器大部分出自墓葬中,主要有礼器、生产工具和武器等,器形有鬲、鼎、斝、觚、爵、瓿、罍、矛、戈、戟、钺、镞、䦆、凿、锯、刀、匕、𨱔、甲泡、铃等。漆器有盒、盘等,均为朱红地、黑漆花,花纹有饕餮、蕉叶、云雷和夔纹等,有的还镶嵌绿松石和贴金箔。墓中出土的若干青铜器上粘有丝织品痕迹,其种类有纨、纱、纱罗(绫罗)、縠等。其中最重要的是縠,为迄今中国出土年代最早的縠的实物。在居住址中还发现一些已断裂的麻布残片,经鉴定,可以确定为大麻纤维。麻布是平纹组织,其中一块经纱密度为14~16根/厘米,纬纱密度为9~10根/厘米。同马王堆汉墓中的麻布非常接近,可见当时麻纺技术已相当高。此外,遗址中还发现一些桃和郁李等植物种子,有学者认为有可能是用作药物的。
台西遗址是二里岗文化台西类型的代表性遗址和中心聚落,是商文化向北方扩展的桥头堡。由于遗址处于中原和北方长城地带之间,也受到了北方青铜文化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