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情况需要设置应急电源:①一级负荷中含有特级负荷时。②设置应急(自备)电源比从电力系统取得第二电源更加经济合理,或第二电源不能满足一级负荷要求时。③两路电源的切换时间不能满足用电设备允许中断供电时间的要求。④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公共建筑的外部只有一回电源,不能满足用电要求。⑤建筑高度150米及以上的建筑。
首页
[{"ID":42423,"Name":"工学"},{"ID":82490,"Name":"土木工程"},{"ID":83141,"Name":"建筑机电系统工程"},{"ID":247925,"Name":"建筑电气与智能化"},{"ID":247928,"Name":"供配电系统"},{"ID":247939,"Name":"应急电源"}]
. 工学 . 土木工程 . 建筑机电系统工程 .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 供配电系统 . 应急电源应急电源
/emergency supply/
最后更新 2023-07-17
浏览 203次
当正常供电电源断电时,用来维持电气设备和电气装置运行所需的电源。
- 英文名称
- emergency supply
- 所属学科
- 土木工程
应急电源主要组成:①独立于正常工作电源,由专用馈电线路输送的城市电网电源。②独立于正常工作电源的柴油发电机组。③蓄电池组。
允许中断供电时间为30秒(60秒)的供电,可选用快速自动启动的应急柴油发电机组。自动投入装置的动作时间能满足允许中断供电时间时,可选用独立于正常电源之外的专用馈电线路。连续供电或允许中断供电时间为毫秒级装置的供电,可选用蓄电池静止型不间断电源装置(UPS)。允许中断供电时间为毫秒级装置的应急照明供电,可采用逆变应急电源装置(EPS)。
土木工程设计中,对于水暖专业提出的重要/应急负荷,应仔细研究,尽可能减少其负荷量。
为确保对特级负荷或一级负荷的供电,严禁将其他负荷接入应急供电系统。设有应急供电系统时消防负荷应接入应急供电系统。
应急电源与正常电源之间,应采取防止并列运行的措施(机械连锁、电气连锁),目的在于保证应急电源的专用性,防止正常电源系统故障时应急电源向正常电源系统负荷送电而失去作用,同时为防止继电器误动作而造成应急电源与正常电源误并网,应急电源中发电机组的启动信号应由正常电源主开关的辅助触点给出。个别用户在应急电源向正常电源转换时,为了减少电源转换对应急设备的影响,将应急电源与正常电源短暂并列运行,并列完成后立即将应急电源断开。当需要并列操作时,应符合下列条件:①应取得供电部门的同意。②应急电源需设置频率、相位和电压的自动同步系统。③正常电源应设置逆功率保护。④并列及不并列运行时故障情况的短路保护、电击保护都应得到保证。
防灾或类似的重要用电设备的两回电源线路应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自动切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