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于1903年。当时公共关系行业尚未得到正式命名,因此帕克和李公司还被称为宣传机构。该公司由美国“现代公共关系之父”I.李和其友人G.F.帕克共同创办。
帕克和李在创办公司之前均有新闻从业经验。帕克曾先后供职于《华盛顿邮报》《曼彻斯特联合报》(新罕布什尔州)和《费城时报》;李曾为《纽约世界报》工作。帕克和李在公司各有分工。帕克凭借多年的新闻出版和政治宣传经验,为公司引进了一大批政界、商界的重磅客户,包括发明家和制造商G.威斯汀豪斯、金融家T.F.瑞安,以及太平洋联合铁路公司等。但帕克是典型的旧式新闻代理人,在公司的发展理念上相较于李还是比较落后。在当时的美国,大企业面临不断强化的公众和政府干预,企业的政策不得不从所谓的“公众该死”转向“公众理应被满足”。李主张推动资本家与公众之间的平等协商。凭借这一先进理念,帕克和李公司先后协调、化解了科罗拉多无烟煤矿工人大罢工(1902)和乔治·贝尔旗下煤矿的大罢工(1906)。在处理后者的过程中,李发布了《原则宣言》,提出公司的计划是,“诚实和公开地代表企业和公共机构关切的利益,及时和准确地向美国人民和新闻界提供关乎公共利益、对公众有价值的信息”,引发了企业和公众之间关系的革命。
帕克和李将“准确性、真实性、趣味性”定为公司的信条。信条极大地引发了新闻界的兴趣。1908年,《编辑与出版人》杂志评价该公司“从未采取任何欺诈的做法,以基于客户利益的诚实陈述将问题告知媒体,同时也没有在任何一家报纸的专栏中为植入这些信息而付费”“由于受到美国编辑和出版人的尊重,他的宣传机构已经牢牢确立了自己的地位”。然而,也是在这一年,由于经营理念的差异,李和帕克分道扬镳。李的位置被旧式新闻代理人C.A.布里奇取代。但后者同帕克的合作时间不长,帕克和李公司最终解散。帕克和李公司是现代公关公司实质意义上的鼻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