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于1990年5月1日开始引入车辆配额系统。根据这一系统,购买新车必须持有拥车证(公共交通运具和其他特殊用途的车辆不需要拥车证),不同类型车辆的拥车证价格由市场动态决定,车辆种类根据排量和用途的不同,共分为A,B,C,D,E5类。
类别 | 定义 |
A | 排量1.6L及以下的小汽车和出租车 |
B | 排量1.6L以上的小汽车 |
C | 货车和载客汽车 |
D | 摩托车 |
E | 所有类别车辆(摩托车以外) |
注:D,E类车可转让拥车证 |
通过网络公开竞价的方式,不限最高价,每月竞拍两次,每次竞拍3天,所有中标者中的最低报价即为该月的拥车证价格。一个拥车证可以在6个月之内注册一辆新车,从注册日期开始有效期为10年(出租车为8年),到期后,车主如果要继续使用原来的汽车,必须根据最近3个月拥车证的平均价格另外购买5年或10年期限的拥车证。
车辆配额系统制度有效控制了长期范围内车辆数量的增加。2009年,汽车数量的增长率是3%,到2015年2月,这一数据逐渐下降到0.25%,2015~2016年新加坡的机动车总量甚至出现负增长。
中国国内城市在机动车总量调控方面实施了类似的政策,对每年度的机动车牌照数量进行限额发放。主要通过有偿竞价和无偿摇号两种方式发放,上海市实施有偿竞价的措施,北京实施无偿摇号的措施,广州、深圳、天津、杭州等城市实施的是有偿竞价与无偿摇号相结合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