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分为建筑物配建自行车停车点、路侧自行车停车点和路外自行车停靠点,其中建筑物配建自行车停车点是主体。
首页
[{"ID":42423,"Name":"工学"},{"ID":83674,"Name":"交通运输工程"},{"ID":84096,"Name":"城市交通"},{"ID":84106,"Name":"城市交通基础设施"},{"ID":84114,"Name":"自行车交通设施"}]
. 工学 . 交通运输工程 . 城市交通 . 城市交通基础设施 . 自行车交通设施自行车停车点
/bicycle parking point/
最后更新 2023-05-12
浏览 230次
供自行车临时停放的地点。应设置在便捷醒目的地点且尽可能接近目的地。
- 英文名称
- bicycle parking point
- 所属学科
- 交通运输工程 城市交通
- 主要分类
- 建筑物配建自行车停车点、路侧自行车停车点、路外自行车停靠点
建筑物配建自行车停车点:应设置在建筑物人行出入口附近。明确规定建筑物自行车停车配建指标,新建住宅小区和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必须配建永久性自行车停车点,并与建筑物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路侧自行车停车点:道路沿线两侧结合绿化带、设施带、建筑退线空间等设置的自行车停车点,不得占用人行道,妨碍行人交通。路侧自行车停车点应按小规模、高密度的原则进行布设,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米。
路外自行车停靠点:宜设置在轨道车站、交通枢纽、名胜古迹和公园广场等周边30米范围内,停靠点的服务半径不超过100米,以方便自行车驻车换乘或抵达。
新建住宅区和建筑物的配建自行车停车点,其规模需严格遵照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等相关配建指标设定。
轨道车站、重要交通枢纽、城市大型综合体等周边的换乘自行车停车点规模,应根据设施的预测高峰时段客流人次、客流使用自行车的目标分摊率和自行车的单位停车用地面积综合测算。
建成区自行车公共停车点,规模应根据所服务的建筑或区域的日平均高峰吸引车次、平均停放时间、不均匀系数予以确定。
结合自行车停车设施的设施带、绿化带或建筑前区取宽度为2米,自行车斜列放置时取1.5米。宜采用地面形式,因场地限制确需设置立体停车设施时不宜超过两层。应有清晰、明确的停车点标识,引导骑行者正确停放以减少乱停乱放对行人和机动车交通的影响。设置应遵循安全、方便和节地的原则。
条目图册
扩展阅读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设计导则.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