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 14886—2016规定设置。
有转弯专用车道且用多相位信号控制的道路上,应按各流向车道分别设置车道信号灯。当自行车交通流与行人交通流同样处理时,可设自行车、行人公用信号灯。当环形交叉口交通流量较大时,可采用交通信号灯控制进、出环车辆在环道交织段上的通行权。
与道路交叉口同步设计的、符合道路平面交叉通行原则和便利性的支持设施。应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岛、标志、标线、隔离设施、排水、照明、绿化、景观及环保设施等;附属设施应与交叉口同步设计。
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 14886—2016规定设置。
有转弯专用车道且用多相位信号控制的道路上,应按各流向车道分别设置车道信号灯。当自行车交通流与行人交通流同样处理时,可设自行车、行人公用信号灯。当环形交叉口交通流量较大时,可采用交通信号灯控制进、出环车辆在环道交织段上的通行权。
以颜色、形状、字符、图形等向道路使用者传递信息,用于管理交通的设施。它的作用在于组织、管理、指导交通的运行,向道路使用者提供运行路线,给予指路、指示、警告与禁令等方面信息服务。
城市道路交通标线是由施划或安装于道路上的各种线条、箭头、文字、图案及立面标记、实体标记、突起路标和轮廓标等所构成的交通设施。它的作用是向道路使用者传递有关道路交通的规则、警告、指引等信息,可以与标志配合使用,也可以单独使用。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与标线》GB 5768—2009的规定。
对道路上不同交通实体行驶轨迹进行隔离的交通设施的统称。可有效排除横向干扰,避免由此产生的交通延误或交通事故。交叉口进出口道的机非隔离设施包括标线隔离、护栏隔离和绿化隔离。道路中央的隔离设施包括中央双黄线隔离、中央栅栏隔离和中央绿化隔离。交叉口处的人车隔离设施包括人行天桥、地下通道。
平面交叉口应防止路段的雨水流入交叉口、防止雨水汇集在行人过街横道处、防止交叉口积水,其排水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及《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 37—2012的规定。
照明应满足平均照度(平均照度=光源总光通量×利用系数×维护系数/区域面积)、照度均匀度(指规定表面上的最小照度与平均照度之比)和眩光限制(对眩光进行控制)三项指标,照度应高于每一条相交道路的照度;照明设施应有良好的诱导性。平面交叉口照明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 45—2015的规定。
绿化应起到夏季遮阳、交通诱导、防护隔离、吸尘降噪、美化环境的作用,其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 75—1997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