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城市轨道交通、城市水上公共交通、城市其他公共交通四大类。城市道路公共交通是目前中国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主体,包括常规公交、快速公共汽车交通系统、无轨电车等。城市轨道交通包括地铁系统、轻轨系统、单轨系统、有轨电车、磁浮系统、自动导向轨道系统、市域快速轨道系统。城市水上公共交通是航行在城市及周边水域范围的公共交通方式,主要有:过江(河)两岸公共交通、沿岸线航行公共交通和旅游观光交通。城市其他公共交通指一些特殊情况下使用的客运索道、客运缆车、扶梯、电梯等具有城市公共交通服务特征的交通方式。
城市居民对公共交通服务具有很大程度上的依赖性和使用“惯性”,要求公共交通服务必须体现稳定性、可靠性、普惠性及公平性,要能够满足不同收入、不同年龄、不同职业以及残疾人等各群体的多元化的出行需求。从交通运行功能方面看,与小汽车等其他交通方式相比,城市公共交通具有占道少、运量大、能耗低、资源占用少、社会公平性强等特点。从服务特征看,城市公共交通具有公益性和公用性的特征。从运营性质看,又具有公益性和市场性的双重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