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发电形式可分为:①利用煤炭、燃气、燃油等燃料进行的常规发电,如蒸汽锅炉—汽轮机—发电机、燃气轮机发电等。②利用冶金企业余热、余压等资源进行的余能发电,如高炉煤气炉顶余压发电(TRT)、焦炉干熄焦(CDQ)蒸汽背压(或凝汽)发电、烧结机余热发电、轧钢加热炉烟气余热发电等。③结合冶金企业特点,利用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发电,如利用厂房屋顶装置太阳能光伏发电等。
冶金企业自发电
冶金企业通过建设发电装置,以满足自身电力需求为主的电力生产。是冶金企业的一个重要能源。
- 英文名称
- self-power-generation
- 所属学科
- 冶金工程
1984年,中国冶金工业部颁发了《钢铁企业动力节约规定》(试行),要求“钢铁企业应尽量利用余热、余压和落差进行发电。如利用1000立方米以上容积的高炉炉顶煤气压差进行发电”。1986年,国务院发布《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提出“鼓励企业利用余热、余压发电”。20世纪80年代,宝山钢铁公司一期工程建设中利用企业副产煤气、掺烧煤粉配套建设了自备电厂,同时引进大型余能发电技术,成为中国冶金企业发展自发电的标志。此后,各大型钢铁、有色冶金企业利用企业副产煤气、余热、余压等资源,相继发展了自己的电力生产装置。随着冶金企业自发电工作的深入,企业使用自发电的比例进一步增加。利用富余燃气、余能的发电技术将得到进一步发展,尤其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新能源、分布式能源的发展为自发电开拓了空间。
中国冶金企业的常规发电,由于机组规模小、能耗高,同时受国家煤炭消耗总量控制、环境保护要求高等限制,已停建,并对已建老厂进行了改造或淘汰。利用冶金企业余能和新能源发电是重点发展方向。
①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企业通过自发电,使得富余的大量副产燃气(含焦炉、高炉、转炉煤气)和余能资源在自发电过程中得到充分利用,提高了企业的能源利用效率,并减少污染物的排放。②减少外购电力量,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由于自发电可以利用企业的富余放散煤气、余热、余压等,发电成本低于外购电力成本。③缓和地区与企业的电力供需矛盾。冶金企业用电量大,在电力供应紧张的地区成为电网制限的重点用户,企业生产节奏和生产量经常会受到电力供应的影响。发展自发电,可以缓和当地电力供需矛盾,减少生产过程因电力供应而受到的影响。④减少冶金企业碳排放。实施新能源发电(如利用厂房屋顶进行太阳能光伏发电)既促进企业能源结构优化,又可促进低碳发展、减少碳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