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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性粉尘

/respirable dust/
最后更新 2022-01-20
浏览 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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粒径小于5微米的、能进入人体肺泡区的颗粒物。是引起尘肺的病因。

英文名称
respirable dust
所属学科
矿业工程

1952年,英国医学研究委员会(British Medical Research Council,BMRC)提出呼吸性粉尘定义为:空气动力学直径5微米的粉尘颗粒在肺内的沉积效率为50%,直径大于7.07微米的粉尘颗粒在肺内的沉积效率为0。1959年在南非约翰内斯堡举行的第四次国际尘肺会议公认了这一研究结论。中国采用了这一定义。

呼吸性粉尘在呼吸系统的沉积分为三个区域,即上呼吸道区(包括鼻、口、咽和喉部);气管、支气管区;肺泡区(包括无纤毛的细支气管、肺泡管、肺泡管入口、肺泡和肺泡囊)。在肺泡内沉积的粉尘直径大部分在5微米以下,2微米以下的尘粒较多,其上限粒径约为10微米。

美、英、加拿大等国都以呼吸性粉尘的数量或重量作为粉尘浓度的卫生标准。中国规定的作业场合对各种生产环境呼吸性粉尘的最高允许浓度为3.5毫克/米3

  • 叶镇杰.矿山环境工程.长沙:中南工业大学出版社,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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