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用于矿体延深较大而覆盖层较薄的倾斜、急倾斜矿体,上部采用露天开采,下部转为地下开采。
适用条件:①露天采场在深度或水平方向延伸时,剥采比大于经济合理剥采比。②露天采场附近有风景名胜或者需要保护的重点文物及重要设施时,采用露天开采对其构成严重威胁而没有合理的保护措施。③露天采场边坡已经严重垮塌,难以恢复正常露天开采生产。④围岩稳固性差,边坡维持困难,改用地下开采技术可行且合理。
特点:①矿床的上部已用露天开采多年,并已形成了露天矿完整的生产服务设施,地下开采可以充分利用。②地下开采的工程量相当于新建一个地下矿山,建设周期长。
需要关注的主要问题:①过渡期产能的稳定,在过渡期内采用技术和组织措施确保产能,在露天采场生产进入减产期时,地下开拓系统应当基本形成,并承担露天采场减少的产量。②过渡期长,补勘、规划和技术攻关须先行。③地压复杂,需进行地表边坡稳定和地下岩移控制等有关地压的相关研究。④露天、地下开采的工程及生活设施须有机结合。⑤涌水量大,防洪排水措施须周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