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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开采贮备矿量

/reserve ore of underground mining/
条目作者朱志根

朱志根

最后更新 2022-01-20
浏览 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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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矿山投产后持续生产需准备的矿量。

英文名称
reserve ore of underground mining
所属学科
矿业工程

地下开采贮备矿量分级及保有期限需根据矿山开采方式、开拓方法、贮备矿量准备工程量的大小及难易程度等条件具体研究确定。地下开采贮备矿量一般分为开拓矿量采准矿量备采矿量三级。开拓矿量指地下开拓系统的巷道工程开凿完毕,运输、通风、排水系统已建立,并可从中开掘采准巷道时,分布在此开拓水平以上的矿量;采准矿量指在已经开拓的矿体范围内,按设计的采矿方法所需要的采准巷道已开掘完毕,采场外形已形成,分布在此范围内的矿量;备采矿量指分布在已经做好采矿准备,并完成切割工程的矿块内,可立即进行回采的矿量。地下矿山基建投产的贮备矿量保有期限:开拓矿量为3~5年,采准矿量为6~12个月,备采矿量为3~6个月。矿石及围岩松软,直接顶板易燃,矿坑水为酸性,维护困难,急需放顶及矿山装备水平高、生产能力大的矿山,贮备矿量的保有期限一般取小值。矿岩稳固性好,矿山技术装备水平低,采矿方法生产能力低和矿石需分采及配矿的矿山,贮备矿量的保有期限一般取大值。一般情况的矿山,贮备矿量的保有期限取中间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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