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风量分配的基本原则:①按照所计算的回采、备用、掘进工作面、各种硐室和其他工作面的需风量分配。②井下炸药库、充电硐室、破碎硐室和主溜井的回风流应直接引入总回风道中,其他硐室的回风可重新使用。采掘工作面和其他工作面一般均不应串联通风。③各用风点、井巷的风速必须符合有关安全规程关于最大和最小风速的规定。④风量分配应符合通风网的风阻条件,除风网各用风点按需分风外,进风网和回风网应通过解算风网来分配风量。
风量分配的方法:①新建矿井的需风网按用风点的需风量强制分风,进风网和回风网按自然分风。由于矿井漏风点的位置、漏风量(或漏风风路风阻)难以确定,故用漏风系数和矿井主要漏风地段的方法估算矿井漏风量和进风网、需风网、回风网的通过风量。一般情况下,压入式通风系统中,主要漏风地点在进风段;抽出式通风系统中,主要漏风地点在回风段。因此,对压入式的漏风系数仅在进风网考虑,对抽出式的漏风系数仅在回风网考虑。设计一般采用解算矿井通风网的方法来进行矿井风量分配。按照预定的风量分配原则、漏风点的位置、漏风系数的处理方法等,在给定的需风网各巷道(工作面)风量的基础上,解算风流自然分配的进风网和回风网,确定各巷道的通过风量。由于对漏风系数的不同处理,会产生矿井的进风量与出风量不相等的情况。须在预计的漏风点处设一漏风风路,抽出式通风在回风网的起始点设漏风风路。并将解算后确定的各井巷(工作面)和漏风风路的风向、通过风量标在矿井通风系统图和矿井风网结构图上。②改、扩建矿井按照实测的矿井漏风地点和漏风量以及用风点的需风量来确定矿井各巷道的通过风量。对于新开拓阶段、区段可参照新建矿井分配风量方法,同样将各井巷通过风量值标在通风系统和矿井风网结构图上。
各井巷的风速应符合有关安全规程所规定的最大、最小风速。当超过规定风速时,应尽量利用进风段、回风段中的相邻巷道构成并联或角联,以减小风速,结合运输条件扩大并选择经济断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