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通风量根据不同的设计阶段或不同的要求分别采用估算和分项计算两种方法。矿山远景规划或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方案设计阶段时,可用单位矿石所需风量乘以矿山规模进行估算。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其矿井风量应根据回采(含井巷掘进)工作面、井下各硐室分项计算,各风量总和乘以漏风系数即矿井总风量。
①矿井风量估算法。
按矿井或坑口的年生产量和年产万吨耗风量计算,如下式:
式中为矿井或坑口所需总风量;
为矿井或坑口年产量;
为年产万吨耗风量。
②矿井风量分项计算法。
矿井的总风量为各采掘工作面、需独立通风的硐室与其他需风量以及矿井漏风量之总和。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为矿井总风量;
为回采工作面(包括备用采场)所需风量;
为掘进工作面所需风量;
为独立通风的硐室所需风量;
为其他工作面所需风量,如装卸矿点、锚喷支护工作面所需风量、按排氡要求的巷道所需风量等;
为外部漏风系数;
为内部漏风系统。
③对于以柴油设备为采装运、掘进和辅助作业设备的矿井风量,按单位功率风量指标计算需风量。
式中为矿井排除柴油设备废气所需风量;
为柴油设备单位功率风量指标;
为矿井内各种柴油设备按作业时间比例计算的功率总数;
、
、
为各种柴油设备额定功率;
、
、
为工作时间系数,即设备在井下每小时作业的时间百分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