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宫殿采木的事例较多,仅举如下几例。
周显王十九年(前350),秦孝公自建都咸阳,伐木造宫殿。之后,秦孝公之子秦惠文王即位后,进一步实施以咸阳为中心的宫苑计划。在渭河南岸,开始建造阿房宫。汉《三辅黄图·序》:“惠文王初都咸阳,取歧雍巨材,新作宫室。南临渭,北逾泾,至于离宫三百。复起阿房,未成而亡。”
秦始皇三十五年(前212),秦始皇建设阿房宫,采伐蜀、荆两地木材。《史记·秦始皇本纪》:“作宫阿房,故天下谓之阿房宫。隐宫徒刑者七十馀万人,乃分作阿房宫,或作丽山。发北山石椁,乃写蜀、荆地材皆至。关中计宫三百,关外四百馀。”
三国吴宝鼎二年(267)孙皓建昭明宫,昭明宫约五百丈。让两千石以下的官员都到山林里监督伐木。破坏营房,周以围墙,布置亭榭石木。裴松之注《三国志》卷48《三嗣主传》:“江表传曰:‘皓营新宫,二千石以下皆自入山督摄伐木。又破坏诸营,大开园囿,起土山楼观。穷极伎巧,功役之费以亿万计。’”
陈至德元年(583)至陈祯明三年(589),陈后主陈叔宝欲建宫殿,在湘州(今湖北省和河南省交界地区)伐木。《南史·陈本纪下》:“又采木湘州,拟造正寝,筏至牛渚矶,尽没水中,既而渔人见筏浮于海上。起齐云观。”
唐龙朔二年(662),唐高宗举全国之力再兴土木营建大明宫。《全唐文·含元殿赋》:“则命征盘石之匠,下荆扬之材,操斧执斤者万人,涉债砾而登崔鬼;择一干于千木,规大壮于乔枚。”
金贞元元年(1153),金建都北京,建设宫殿,采伐河北林木。《金史》列传第67:“营建燕京宫室,有司取真定府潭园材木。”
明永乐四年(1406)明成祖朱棣修北京宫殿,在各地伐木。《明太宗文皇帝实录》卷57:“遂遣工部尚书宋礼诣四川,吏部右侍郎师逵诣湖广,户部左侍郎古朴诣江西,右副都御史刘观诣浙江,右佥都御史仲成诣山西,督军民采木。”
明万历二十五年(1597),紫禁城大火,焚毁前三殿(太和殿、中和殿、保和殿)、后三宫(乾清宫、交泰殿、坤宁宫),为修三殿,在湖广、四川、贵州采办皇木。《明史》志第58《食货》:“万历中,三殿工兴,采楠杉诸木于湖广、四川、贵州,费银九百三十馀万两,征诸民间,较嘉靖年费更倍。”
清康熙二十一年(1682),清政府建设太和殿,在南方地区采伐林木。《池北偶谈》卷3:“康熙二十一年,以太和殿大工,凡楚、蜀、闽、粤产木之地,皆差部员往采,明旨严禁骚扰”。